证监会今日正式发布上市公司退市意见。相比之前的意见稿,正式发布的退市制度规定在五个方面进行了修改。包括健全上市公司主动退市制度、明确强制退市的标准、严格执行退市指标、设置退市整理期等。
对此,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副院长刘胜军对搜狐财经表示,这次规定仍然保留了“三年连续亏损”作为退市的一个指标,那就要求在执行过程当中,上市公司的非经常性收益不能计入其扭亏利润,否则就难以杜绝以前临近退市得到注资,反而扭亏为盈的弊端。
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刘胜军认为,这次意见提出对欺诈发行和信披重大违规的上市公司暂停上市,这是很有必要的。但投资者仍然有可能面临风险,因此索赔面应该有所扩大,除了上市公司本身,上市环节中的券商和会计师事务所等也应该负责连带责任。
此外他认为,总体上新规的出台固然重要,但还不是当前中国股市最关键的问题。IPO审批制的退出和严厉的执法,是亟待改进的两个重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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