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今天起至23日在北京召开。这次会议,将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课题。四中全会高举法治大旗,为国内外舆论关注和重视。
法治的现代化,是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从1997年确立“依法治国”方略以来的10多年里,世人皆可看到曲折的进步历程。这些年里,法律精神渐入人心、法治理念日益完善、法律体系更为严密、法治实践取得巨大突破——这些成就与中国经济、政治以及文明的进步一道,曾改变了并继续改变着中国。
四中全会继续研究推进依法治国,表明期许法治的继续进步,成为上上下下的共识。法治的进步体现在诸多方面,这其中,依靠法治思维推进国家治理的现代化,亦是重要任务。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的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一个国家的治理水平,跟其法治水平息息相关。法治水平越高,国家治理能力会越强。四中全会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自然不可能绕开以法治思维推进国家治理的重要命题。
国家治理的中坚力量是政府。建设法治政府,成为依法治国的关键之一。法治政府要求政府的权力须在法律的框架体系内获得,也要求政府必须依照法律开展政务。如果政府不守法、不依法行政,则国家、社会可能会乱套。这其中,依法行政是建设法治政府的核心,也是现代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
多年来,依法行政方面取得了不少成绩,但也还存在不少的短板。当前依法行政的体制机制尚不健全,一些地方和部门不坚持依法行政、不严格依法办事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尤其是权大于法、以权压法的乱象,仍然存在。我们在上周五的社论中,就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先要解决权大还是法大的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依法行政恐怕会陷于空谈。
建设法治政府之所以存在不少困难,跟中国历史上缺少法治传统不无关系。在一个契约精神、法治传统缺乏的社会里,推动难度明显较大。一些地方,特别是基层地区,由于多为熟人社会,担负公职者,容易落入“人治”的陷阱里,而对法治精神张扬不够。这说明,在今天的时代背景下,大声呼吁法治思维,仍然大有必要。
建设法治经济,是依法治国的另一项重要任务。市场经济乃是法治经济。缺少法治的护航,中国的市场经济有可能会变形、扭曲。市场的自由运转与市场的良好秩序,都需要依靠法治来加以保证。
建设法治经济,需要平衡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长期以来,强政府、弱市场是普遍现象,政府与企业之间未能真正成为法律框架中的对等主体。现实当中,政商关系还存在某些纠结与暧昧,官商腐败共同体并不鲜见。潜规则有时候会替代明规则,一些企业家则缺少安全感。权力市场经济的威胁须时时警惕。以上种种,都在表明建设法治经济任重道远。
法治社会的建设,是依法治国、以法治思维推进国家治理的又一个重要命题。中国正值大转型期,社会治理面临方方面面的挑战。这个时期,倘若不能张扬法治精神,不能用法治思维来化解社会矛盾、处理社会问题,那么,社会治理的现代化,也或将成为空谈。说到底,法治是社会治理的前提、基础与保障。
在更深的层次上,法治的继续进步,必然要求法律真正成为国人的一种习惯、一种信念、一种价值。唯有法治思维内化为整个社会的一种根本的价值理念,以法治思维推进国家治理,才会有更坚实的基础。四中全会在这些方面的努力,也必将更深刻地体现出来。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