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 记者 张斌
10月27日,国资委研究中心主办的“混合所有制语境下的国企改革”主题报告会上,国资委研究中心主任楚序平提醒,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根本目的是增强国企竞争活力,改革过程中对混合所有制不要产生教条主义的迷信。切忌在形式上为混合而混合,更不能动摇国有资本的根基。
楚序平说:“当前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国有资本应该是积极的大股东。”
“我们研究当前在OECD(经合组织)国家的国有企业,平均有一半以上的国有企业属国有独资,所有国家的国有企业都是完全或大部分由国家控制,上市公司平均只占10%,少数国家国有企业没有一家上市。新加坡淡马锡下属国有企业一半也是国有独资企业。”他说。
楚序平表示,近年来,英、美等国家出现了上市公司由于股权高度分散、治理失效、内部人控制问题,重新通过收购股权退市的私有化现象,说明所谓股权高度分散、没有明显控股股东的无主上市公司模式,不是实现有效公司治理的产权基础,所谓“一股独大”不是公司治理失效的原因。
同时,必须看到,英美模式高度分散的股权结构,要求有配套完善的投资者保护机制,要求有发达的资本市场,而当前中国在这些方面都缺乏。西方国家的实践证明,国有企业不可能搭私有企业的便车。从市场经济发展规律来看,任何产业都呈现出有效竞争的寡头模式,这个金字塔结构的顶层,要么是私人寡头,要么是私人寡头联盟,要么是国有资本的代表。
楚序平认为,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发挥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所以,在产业领域,国有资本主要应该是积极的大股东,而不是消极的财务投资者。要通过制度创新,尽快形成大股东控股、二股东监督、中小股东搭便车的治理格局,保护各个方面投资的利益。
作者:张斌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