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国家经济地理,我们聚焦一个老而新的话题,即镇改市。
“撤镇改市”思路的提出,最早可以追溯到二十多年前,但在官方语境中,这个问题在很长时间里并没有充分的讨论,或者讨论被局限在一定的范围内。究其原因,无外乎是涉及市、县、镇(乡)三级管理架构和利益的调整,涉及面太大,矛盾太集中所致。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公布后,最终的试点名单确认62个市、县、镇入围,此前呼声颇高的“镇改市”试点,仅有浙江省温州市的龙港镇和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的二道白河镇两个镇入围,这表明国家对这项改革依然保持着谨慎的态度。
在中国,“皇权不下乡”的传统从分封制延伸到郡县制,到民国时期,乡绅治理模式解体,这才出现“镇”这一管理层级,“镇”由此成为中国社会治理的基石。“镇改市”呼声在今日高涨,反映的也是社会发展到今天面临的一个体制性问题。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点燃了乡镇发展的激情,并成就了如今的庞大经济总量。应运而生的问题是,镇一级治理的对象,从原来成原子化分布的个人和资源,一跃而变为用资本组织起来的组织和个人,这对于基层管理机构来说,是前所未有的新问题。
尤其是在东部沿海地区,不少特大镇管理的人口规模、经济总量在过去三十年翻了上百倍,旧体制与新问题之间的矛盾冲突也更频繁、更激烈。处理此类情况,此前的思路大多是通过简政放权,赋予特大镇诸多县级甚至是市级管理权限,但由于存在博弈,这一思路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镇改市”为我们打开了另一个解决问题的思路,即跳出行政层级管理的模式,将问题切换至城市治理的模式,由原来的省、市、县、镇(乡)四个管理层级,切换到特大城市、大城市、中型城市和中小城市四个类型上,沿着新的城市治理的模式去解决问题,或许问题就要简单很多。
当然,这个思路能够产生何种效果,目前尚不能有什么结论。不过,既然试点已经开始,前景如何就让实践来检验吧。文/郑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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