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柳灯 北京报道
11月5日,中国债券信息网相关信息显示,国家发改委已经批复广州市第四资源热力电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试点发行8亿元项目收益票据。值得注意的是,这是国内首只以公募形式发行的项目收益债券。
募集说明书显示,2014年广州市第四资源热力电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收益债券(简称“14穗热电债”)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公开发行,以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
为保证债券持有人的知情权,发挥对项目运营的外部监督作用,本期项目收益债对信息披露提出了严格要求。存续期内,南沙环保有限公司须在每年4月30日以前在相关媒体公告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每年8月31日以前公告当年未经审计的半年财务报表,并在债券发行首日起每半年公告《募投项目建设及运营情况报告》等信息。
项目收益债券以项目为导向融资,项目的盈利能力决定着投资人的投资意愿,项目主办方或项目母公司的信用能力不是决定因素,不受“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的限制。项目收益债券的风险主要是项目层面的风险,而公司债的风险主要是公司整体的风险。
据了解,本期项目收益债券发行期限为10年,项目建设运营主体为广州环投南沙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募投项目主要用于解决广州市区南部的垃圾处理问题。项目收入来源主要包括垃圾处理费收入、发电收入、金属回收收入和即征即退增值税等,通过专户专项归集。同时,项目建设运营主体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分别对债券本息提供差额补偿,确保债券的本息偿付,使得债项信用等级达到AA。
14穗热电债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初步确定为不超过基准利率加上2.50%的基本利率。
作者:柳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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