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证明,此前市场上关于“放水”的传言并非空穴来风,但也不尽准确。
央行昨日在《2014年第三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确认,在9月和10月向银行体系注入了流动性,但这次投放基础货币的方式是9月份刚刚创设的中期借贷便利(Medium-term Lending Facility, MLF),期限3个月,利率3.5%。同时,央行还确认通过补充贷款工具(PSL)为开发性金融支持棚户区改造提供了长期稳定、成本适当的资金额度,并自9月份起适度下调PSL资金利率。
央行在箱子中添加工具,并在年内三次下调14天正回购利率共40个基点,目的有二:保持流动性适度宽裕,运用价格杠杆引导市场利率适当下行。
从数据来看,有一定成效,9月份同业拆借和质押式回购月加权平均利率比上年同期均下降50个基点以上,非金融企业及其他部门贷款加权平均利率9月底也较年初下降23个基点。但要根治“融资难、融资贵”,货币政策唱不成“独角戏”,小微企业财税支持政策的落实、中小金融机构资本实力、建立民营中小金融机构、解决财务软约束主体无效占用过多资源等治本措施还需跟进。
MLF发挥中期政策利率作用
整个第三季度,虽然外界时有呼声,但央行既未降准,也未降息。通过运用、甚至创设一些货币政策工具,并辅以窗口指导,央行旨在保持流动性适度宽松的同时,引导市场利率适当下行。
在公开市场操作方面,三季度累计开展正回购操作4380亿元,并在7月、9月和10月三次下调正回购操作利率累计40个基点。同时,搭配使用短期流动性调节工具(SLO)适时适度进行双向调节。
在投放基础货币的方式上,为何创设MLF?央行在报告中表示,当前银行体系流动性管理不仅面临来自资本流动变化、财政支出变化及资本市场 IPO 等多方面的扰动,同时也承担着完善价格型调控框架、引导市场利率水平等多方面的任务。
因此,央行在9月份创设了MLF,作为提供中期基础货币的货币政策工具,采取质押方式发放,并需提供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高等级信用债等优质债券作为合格质押品。9 月和 10 月,央行通过MLF向国有商业银行、 股份制商业银行、较大规模的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等分别投放基础货币5000亿元和2695亿元,期限均为 3 个月,利率为 3.5%。
一家股份制银行计财部人士表示:“目前期限为3个月的回购利率和同业拆借的利率都在4%以上,央行将3月期MLF定在3.5%,引导利率下行的意图很明显。因此此前媒体报道的‘央行明确要求MLF资金用于支持三农和小微等国民经济薄弱环节,并要求贷款利率低于常规水平’是可以理解的。”
同时,央行还在报告中确认了已通过补充贷款工具(PSL)为开发性金融支持棚户区改造提供了长期稳定、成本适当的资金额度,并自9月份起适度下调PSL资金利率。其他措施还包括对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机制的有关参数进行调整、加大支农再贷款和再贴现支持力度、加强窗口指导和信贷政策指导,旨在引导金融机构扩大“三农”、小微企业信贷投放。
过度“放水”无助降低融资成本
8月份,高层再度就企业融资成本过高作出指示。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多措并举着力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的指导意见》。央行一系列的操作,旨在保持流动性总体适度宽松的同时,试图引导市场利率下行,进而传导至实体经济层面,最终使企业融资成本过高的问题得到缓解。
数据显示情况的确有所缓解。从货币市场利率看,9月份同业拆借和质押式回购月加权平均利率分别为 2.97%和 2.93%,比上年同期分别低 50 个和 56 个基点。体现到信贷市场上,9 月份非金融企业及其他部门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 6.97%,比上月下降 0.12 个百分点,比上年 12 月份下降 0.23 个百分点。
一家股份制银行战略研究部人士表示:“目前银行间市场流动性非常充裕,但信贷市场却并非如此,在风险逐渐暴露的情况下,银行对小企业的放贷意愿也不是那么强烈。货币市场和信贷市场存在结构性割裂。”
过度“放水”不是万能药,这点再次得到央行的确认。央行在报告中明确表示:“在软约束和结构性矛盾较为突出的环境下,货币政策的作用和传导也会受到影响,需要兼顾和应对的矛盾更多,既要促进经济平稳运行,也要防止过度‘放水’固化结构扭曲。”央行还表示,定向降准能起到辅助作用,但不能取代市场对资金流向的决定作用,不能理解为“放水”扩张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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