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莫柳 昨日(11月7日)午间,德豪润达披露风险提示公告称,重庆雷士已经被相关银行强制履行了大额连带担保责任5.49亿元,或将给其参股公司雷士照明控股有限公司(下简称“雷士照明”)带来大额经济损失。
公告称,2013年8月30日至2014年8月4日间,雷士照明
创始人吴长江等人先后8次以重庆雷士为重庆华标灯具制造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进行担保。目前该四家公司向银行借款的资金去向不明,重庆雷士已经被相关银行强制履行了大额连带担保责任3 .95亿元。加之此前在中国银行的违规担保被银行强制扣划1 .54亿元,重庆雷士已经被相关银行强制履行了5 .49亿元连带担保责任。重庆雷士为雷士照明间接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公告指出,根据雷士照明董事会对吴长江的授权范围,吴长江无权对任何超过300万以上的额度进行担保。
对此,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律师梁旭告诉南都记者,吴长江的担保行为应承担多大刑事责任,具体要看违规担保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和是否还存在其他违规行为。这涉及到雷士照明董事会给吴长江的担保授权书具体如何表述,比如,是一次性担保不能超过300万,还是累计担保不能超过300万。
不过,目前雷士照明具体的损失金额仍未确定。公告指出,相关银行在操作吴长江违规担保事项时存在违规行为。雷士照明董事会表示,将通过司法途径向吴长江及其关联方、相关银行进行追索,尽量挽回履行担保责任带来的损失。
梁旭表示,如果银行存在违规行为,那么银行可能也要承担一定程度的责任,具体程度视其违规行为与雷士照明公司的损失的关联度而定。
南都记者多次联系吴长江及其助理,其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截至发稿时,吴长江对此事仍未有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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