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关注·淮南矿难)谁给了东方煤矿非法生产的底气?
新华网合肥11月13日电(记者程士华、詹婷婷)今年8月19日,安徽省淮南市东方煤矿发生爆炸事故,当时井下有39人作业,其中12人升井,其余27人被困。记者11日从安徽淮南东方煤矿“8·19”事故调查组、淮南市委市政府等部门了解到,“8·19”事故井下被困的27人已经全部确认死亡,目前事故现场已停止搜救。
调查矿难背后的东西,记者发现了太多人为的因素,使本应在萌芽期消除的安全隐患,被“小事拖大、大事拖炸”,最终导致惨剧发生。事故发生后,矿长于清泉被公安机关控制,配合事故调查。
非法生产底气十足,权钱交易鬼魅现形
东方煤矿爆炸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如此之多,令人费解。比如非法生产至少在2012年就已开始,难道监管部门对此毫不知情?
据参与现场救援的专家介绍,东方煤矿是证照齐全的合法煤矿,但开采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开采方法不规范,使用的是多年前就已淘汰的采煤工艺。其次是越界开采,其开采范围已超过了授权其许可开采范围。许可开采深度为地下370米,实际上开采深度达到地下500多米。越界深度多达100多米。此次爆炸事故发生的开采作业区就是在地下520米左右。超范围开采如此之大,明显不是几天就能完成的,而是长期非法开采才能达到这样的深度。
淮南市谢家集区安监局副局长吴智勇说,井下作业和地面上情况不同,不能轻易用肉眼看出来是否违规,虽然他下井2次检查,但井下形势复杂,而且煤矿非法开采,肯定是故意躲避欺骗监管部门。
一名在东方煤矿工作2年多的矿工告诉记者,政府部门来煤矿检查时,到不了工人作业的地方。因为绞车只能停到井下300多米,不能再下去。煤矿其实继续偷着挖洞往下开采,一直挖到了地下500多米。
对东方煤矿非法开采问题,安监部门是真不知情,还是“拿人手短、吃人嘴软”呢?谢家集区检察机关查明,2012年,东方煤矿因为非法生产导致安全监控系统报警。但是,矿长于清泉送给时任安监局总工程师余启林5000元,随后余启林按照安全监控系统故障上报。这使得东方煤矿成功躲避了安监部门对其非法生产行为的处罚。
为了能在安全生产监管中得到关照,于清泉在2011年至2014年间,以过节名义先后七次送给余启林31000元。余启林明知其送钱目的,仍收下了对方所送财物。于清泉还给时任谢家集区安监局局长柏发新4万元,以便能让东方煤矿能在安全生产监管中得到对方的关照。早在爆炸事故发生前,余启林、柏发新均因涉嫌受贿在今年3月被逮捕。
安监局“窝案”和东方煤矿矿长于清泉之间的钱权交易,早在事故发生前3个月就已查明,有关部门是否就此进行了详细调查及隐患的排除?
2012年之前瞒报的非法生产行为,与此次瓦斯爆炸的关系,检察机关表示将在下一步事故调查中进行详细调查。
瓦斯超标照常下井,政府禁令成一纸空文
一位王姓失联矿工的女儿告诉记者:“我父亲出事前几天还在家说矿井内瓦斯味道大,但是矿上还是让他们下井。”多位东方煤矿矿工和家属们证实,瓦斯超标下井是常事。
“有时巷道瓦斯浓度达到1.5%甚至2%以上都不停产,采矿区域的浓度更高,有时甚至高达5%以上。”一位矿工说,煤矿为了多挣钱,根本不管工人死活。
多名煤矿工人反映,出事前的几个月,也一直都是这种情况,从来没有停产过,每月30天无休,三班倒,10天早班,10天中班,10天晚班。煤矿让工人下井时间越长越好,每次工作八小时算少的,十几个小时是常事。
东方煤矿还无视政令,拒不执行政府停产通知。淮南市政府通报显示,6月30日和7月1日,淮南市政府曾先后两次下达汛期停产通知,要求全市地方煤矿立即停产,但是,东方煤矿并未执行市政府指令。据吴智勇介绍,区安监局7月初召集会议要求各煤矿严格执行停产禁令。包括东方煤矿矿长于清泉在内的几个矿长,都来参会了,也表态会执行停产通知。但实际上东方煤矿并未停止生产。
记者调查了解到,东方煤矿汛期生产的行为,其迹象在两年前就已有苗头。司法机关查明,2012年,因防汛工作要求,淮南市小煤矿停产,后规定需通过检查批准后,方可恢复生产。为尽早进行生产,于清泉送给时任谢家集区总工程师余启林2000元,后余启林为该矿安排检查,该矿得以较早恢复生产。
两次暗访不起作用 监管部门或有“内鬼”?
记者调查了解到,就在东方煤矿爆炸事故前不到一周的时间内,即8月14日的上午和晚上,安监部门曾两次暗访东方煤矿。据吴智勇介绍,不论是白天的突击检查,还是夜间的暗访抽查,调查的结果都没发现该煤矿存在生产活动的迹象。
“14日抽查那天,我们晚班一般是9点点名,但矿上把工人撵到屋子里面藏起来,不开工,等检查的人走了,再让工人们继续干活。”据此次获救的东方煤矿矿工回忆说,上面一有人来检查,煤矿领导就安排人在路口盯着,只要车子一来,就通知调度人员。一些失联矿工家属也证实了检查当天,这些矿工仍然去上班了。
到底是煤矿老板善于伪装,每一次遭遇明察暗访都能蒙混过关?还是监管部门作风漂浮走过场?或者监管部门仍有“内鬼”给煤矿通风报信呢?同时,东方煤矿非法生产遭瞒报的问题,今年5月就已被司法机关查明,为何当地政府官员却无一察觉呢?期待事故调查组的下一步深入调查,能给出清晰答案。
作者:程士华 詹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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