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副部长邱小平20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将于2015年初开始实施。改革后的央企负责人薪酬结构将新增任期激励收入,对于不达标的央企负责人,已经发放的薪酬或将面临追索扣回。
笔者认为,“追索”无疑是此次央企负责人薪酬改革的亮点,它将推动央企负责人薪酬改革从静态转向动态,从时点转向时段,从只奖不罚转向既奖又罚的重大转变。
众所周知,长期以来,央企负责人的薪酬都是以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为基本考核指标,只要年度内完成了这两项指标,就能确保拿足年薪、拿足高薪。而从这些年来央企的实际运行和完成情况来看,除极少数企业之外,多数企业都拿足了年薪。这倒不是监管部门标准定低了、指标下少了,而是央企完成任务的“能力”增强了,渠道变多了。
必须注意的一个事实是,尽管前几年一些央企的盲目扩张给今后的发展留下了许多后遗症,并有可能造成极大的风险隐患。但是,高额薪酬却早已进入央企负责人的口袋。也就是说,损失是国家的,薪酬早已成了个人的,央企负责人的薪酬,与企业发展、国家利益处于一种隔绝状态。
也正因为如此,新的考核办法以任期激励的方式,将央企负责人的薪酬与未来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与在任时有没有决策失误、有没有给企业发展留下隐患等挂钩,实行收入“追索制”,无疑是一招狠棋,一招可以将央企负责人的责任心激活的棋。
(作者单位:江苏省镇江市国资委)
作者:谭浩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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