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13日新媒体专电(记者刘景洋)新华社12日播发稿件《新华社记者中国联通奇遇:8个“大坑”骗你隐私再黑钱》引发广泛热议。许多网民表示,记者遭遇并非个案,而是电信行业“霸王条款”横行多年的通病和顽疾,并结合自身经历,提出三方面质疑。
“包
年要包一辈子”,不是霸王条款是什么?稿件播发不久,记者收到一条令人哭笑不得的信息,称作者并不清楚“政策”,“办个业务到期延续是正常的,就像你在银行存了定期,到期后会转成活期。”而且,包年后按月收费是“契约”,不同意可以不签。
巧合的是,相同观点也出现在微博的评论中。对此,网民“JET30802”回复,一个是存钱给利息,一个是扣钱你爱用不用,能是一回事儿?电信企业利用垄断资源制定这种不平等条约,侵害消费者利益,不是霸王条款是什么?还怪我们没看清条款、没有契约精神,真是“霸气”又“高冷”!
我们名下还有多少陌生手机号?
记者的遭遇中,在完全不知情下,个人信息被盗用,名下开过6个陌生手机号码,不少网民大呼“惊呆了”。网民“林慕初”回复,幸亏这件事被报道出来,请问谁没遇到过这样的霸王条款,只不过都是不了了之,有理无处寻罢了。我们名下究竟有多少陌生手机号?
不少网民表示,在手机实名制的今天,仍然出现个人信息被盗用,非实名手机卡泛滥,无疑是运营商内部多个环节监守自盗的结果,背后难免隐藏利益输送和腐败行为。大力落实手机实名制,电信企业肩负重要责任,也有助于减少电信诈骗和违法犯罪。如果运营商眼里“只有利益”,受损的只会是自己。
消费者的信誉受损能不了了之吗?
在互联网企业视“用户体验”为命根子的时代,记者关于上黑名单为什么不予告知的疑问,中国联通客服人员回复:“这么多用户,没人关注某一个人。”这让传统电信运营商的霸道暴露无遗。
网民“茕茕孑立”说,“连环坑”是电信企业通病,“我遭遇过四个坑,至今还在黑名单中。”都是垄断企业,谁能惹得起呢?但如果因为电信企业霸王条款,甚至是违法造成的消费者个人信用记录受损,谁又该承担责任呢?这么多人权益受侵害,难道都不追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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