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温颖然 广州报道
近日,国家能源局对广西自治区发改委、中国广核集团公司的请示报告发出复函,同意广西防城港核电二期工程按2台机组论证,采用“华龙一号”技术方案。
复函中说,广西防城港红沙核电项目厂址已被列入《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11-2020,调整)的厂址保护目录。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后续工程按照4台机组的容量,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抓紧开展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并对厂址实施保护。
复函中指出,广西防城港核电二期工程需按照“华龙一号”总体技术方案审查会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完善设计,加快试验验证和关键设备研制,夯实技术基础。根据厂址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规定,要进一步落实电厂建设条件,认真做好环保、节能、用地、用水、用海等相关外部条件论证。
复函还要求,充分利用我国目前的核电装备制造业体系,支持关键设备、零部件和材料的国产化工作,压力容器、蒸汽发生器、主泵、数字化仪控系统、堆内构件、控制棒驱动机构以及常规岛等关键设备,泵、阀等零部件,690U型管、核级电缆、焊材等关键材料的国产化比例不能低于85%。
据中广核介绍,“华龙一号”是中广核和中核充分借鉴国际三代核电技术先进理念,采用国际最高安全标准研发设计的三代核电机型,其安全和性能指标达到了国际三代核电技术的先进水平,具有完整自主知识产权。今年8月,“华龙一号”通过了国家能源局、国家核安全局牵头组织的权威评审。
防城港核电站是我国在西部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开工建设的首个核电项目,规划建设6台百万千瓦级核电机组,一期工程两台机组已于2010年7月30日开工建设。
作者:温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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