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碳排放计量标准》封面
中新网12月23日电 首部采用中、英双语编制的中国工程建设协会标准《建筑碳排放计量标准》CECS 374:2014(以下简称《标准》)已由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第176号文的公告,《标准》已于2014年12月1日开始施行。
《标准》于2010年纳入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2010年第二批工程建设协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由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主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中国21 世纪议程管理中心、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住宅实验室、天津大学、中国可持续发展研究会人居专业委员会等机构参编,于2013年完成意见征求,2014年完成送审和报批。在研制过程中得到“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城镇建筑碳排放计量标准及低碳设计关键技术集成研究与示范(编号:2011BAJ07B02)”的经费支持以及各行业专家的支持与肯定。
《标准》结合国际相关标准和实践经验,根据我国建筑碳排放活动单元过程的特点与控碳需求,采用建筑全生命周期碳足迹追踪的方法学,提出建筑碳排放数据采集、核算、发布的标准化计量方法,规范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以及既有建筑的全生命周期各阶段由于消耗能源、资源和材料所排放的二氧化碳(CO2)碳排放计量,做到方法科学、数据可靠、流程清晰、操作简便。《京都议定书》规定的其它温室气体计量亦可按本标准执行。
《标准》共分5章,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清单统计法、信息模型法。规定了建筑从材料生产、施工建造、运行维护、拆解直至回收的全生命周期过程中进行碳排放计量所要采用的方法与原则。《标准》在“附录”中提供用于采集建筑各生命周期阶段活动水平数据和碳排放核算的计算表单,并提供常用能源的碳排放因子,可对建筑进行完整、统一的碳排放数据采集、核算、发布。
《标准》根据我国建筑在设计建造和运行管理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基于工程建设资料和基于建筑信息模型(BIM)进行建筑碳排放计量的两种方法,供用户选用;对计量建筑碳排放所涉及的活动水平数据以及碳排放因子的采集工作,从内容范围、采集方法、来源渠道以及质量要求等方面都做了相应规定;对建筑碳排放数据核算,给出了全生命周期各阶段的碳排放计算模型、相关计算参数及其选用条件;对计量结果的发布形式、发布内容等做出统一规定。
《建筑碳排放计量标准》的通用性和可靠性,在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得到了应用和验证,在北京市绿色建筑适用技术推广中提供了全生命周期碳排放计量和减排评估服务,在国家绿色建筑标识项目申报管理平台及建筑样本数据库建设中发挥了技术支撑作用。(中新网房产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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