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开(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14年底,欧洲议会以384票赞成、174票反对的投票结果,通过了关于建议欧盟反垄断机构将搜索引擎与其他商业服务相分离的提案。该提案虽未“指名道姓”,但被外界普遍认为是分拆谷歌公司欧洲业务的“狠招”。尽管欧洲议会的提案对于欧盟委员会的决策并不产生直接影响,但美国媒体随后对此做出了激烈反应,纷纷指责欧洲议会不应把针对谷歌的反垄断调查“政治化”。
作为同时秉持自由市场信念且具有相同意识形态的欧盟与美国,为何在谷歌问题上不惜针锋相对?2010年11月,欧盟委员会宣布开始调查18家欧洲公司针对谷歌的反垄断诉讼,从而拉开了反垄断调查的序幕。2013年3月,欧盟反垄断机构公布了初步调查结果,谷歌涉嫌在以下四方面滥用市场垄断权力。第一,搜索结果的显示问题。第二,内容攫取问题。第三,与第三方媒体间的强制协议问题。第四,与商业公司的强制广告合同问题。事实上,在欧盟展开反垄断调查的同时,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在国内也对谷歌发起了反垄断调查。2013年初,后者接受了谷歌的和解协议并宣布调查结束。但与美国情况不同的是,谷歌在美国国内的市场份额仅占70%,而谷歌却占据了欧洲搜索引擎市场高达90%的市场份额。因此,欧盟对谷歌采取了更为审慎和保守的态度。
面对欧盟反垄断机构的强势介入,谷歌迅速做出反应。针对上述四方面问题,谷歌于2013年4月和10月分别提出两个妥协方案,表示愿意做出改进以实现和解。2014年7月,谷歌反垄断案的原告方宣布完全反对谷歌的和解方案,要求谷歌做出更大让步。而此时的原告已经不限于欧洲公司,微软也已早于2011年3月加入了原告行列。2014年12月,新上任的欧盟竞争委员会主席玛格丽特(Margrethe Vestager)宣布推迟对长达四年的谷歌反垄断案的裁决,她在声明中指出,(谷歌反垄断案)是一个“牵涉多方面的复杂”问题,因而她需要更多的“时间和证据”。
事实上,在当前的互联网时代,搜索引擎已经成为了像水、电、公路这些公共基础设施一样,社会正常运转所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但遗憾的是,谷歌作为新产业的绝对霸主,我们不仅缺乏对其行为深入而广泛的了解,也缺乏对其进行规制的能力和手段。谷歌在为信息时代带来更多便利的同时,也在不断冲击并挑战着人们的传统观念和社会秩序。如何对谷歌进行合理规制,以保证其“不作恶”理念的真正落实,是非常重要的课题。从这个角度讲,欧洲对于谷歌的反垄断调查,还仅仅只能说是一个开始。
作者: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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