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合肥1月8日电(记者姜刚)记者8日从合肥市中小企业局获悉,该市近期出台系列激励政策规定,民营企业对新录用人员与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进行岗前技能培训的,或开展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将可享受补贴。
合肥市中小企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市此次出台系列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其中包括通过财政补贴等方式鼓励企业开展新录用人员技能培训和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根据规定,企业新录用人员与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且进行岗前技能培训的,按照不低于人均35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其中高校毕业生补贴不低于人均500元)。
对企业开展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的,合肥市也将给予补贴。记者了解到,按照经培训后职工取得的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人数,分别给予企业人均500、1000、2000、3000元的一次性补贴。此外,劳动者个人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的,根据培训的工种或专业能力分别给予200-1300元的补贴。
据悉,合肥市还鼓励高等院校和职业(技工)院校引导毕业生在本地就业。对组织当年毕业生在合肥市企业就业达到一定比例(高等院校30%,中职学校、技工院校60%以上)或就业人数在100人以上的院校和中等职业院校,按照人均3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作者:姜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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