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法律工作部部长郭军2日在一会议上对富士康进行“点名”,称后者长期违法安排劳动者长时间加班,致使部分劳动者出现各种心理健康问题,导致过劳死或自杀现象时有发生。
3日,富士康作出回应,相关负责人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富士康对员工加班问题一直都执行严格的系统管控政策,同时不断提高员工基本薪资及加班补贴标准。
富士康集团成立于1974年,专业从事电脑、通讯、消费电子、数位内容、汽车零组件、通路等6C产业的高新科技生产加工制造。而让富士康一举成名的却不是它代工的产品,而是自2010年起,其各地分公司接连发生的多起跳楼事件,引起社会及舆论的广泛关注和质疑。
郭军在会议上表示,一些企业安排劳动者每日工作长达十几个小时,很少有正常的休息日。一些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未执行带薪年休假制度。郭军表示,近几年虽未发生大规模强迫劳动和非法使用童工事件,但一些地区和一些行业仍存在不同形式的强迫劳动和非法使用童工现象,有的性质相当恶劣。
对此,富士康在回应中表示这一直一来都是所有制造企业面临的挑战,富士康承认包括富士康在内的所有制造企业都面临如何处理员工加班问题的困扰。“一方面,员工希望能够通过加班最大程度地提高自己的收入水平;另一方面,企业又要确保员工加班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富士康强调,公司对员工加班问题一直都执行严格的系统管控政策。首先,不断提高员工基本薪资及加班补贴标准;其次,严格执行“六休一”(即每工作六天休息一天)政策,给予员工充裕的休息时间;同时,富士康也不断致力于提升工业自动化水平,努力让员工远离繁重、危险的工作岗位。
针对点名中涉及到的加班导致部分劳动者出现各种心理健康问题导致过劳死或自杀现象,富士康对这一结论表示“惊讶”。对方表示,从2010年开始,富士康不断检讨并改正了自身的不足,目前成立了员工关爱中心等部门,每年拨款超过亿元作为“相亲相爱”经费,用于各生产线。
富士康称在被不断“点名批评”的同时,能够相关负责人可以“走到基层”,了解企业和员工的心声,监督企业的不足,但不要忽视企业的成长和进步。
郭军则在会议上强调,下一步将加强对劳动违法行为的舆论监督,推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和建议书制度,建立重大典型违法案件曝光和公开谴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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