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6日表示,正在研究落实“国九条”有关要求,在现行法律框架下,研究证券期货业务牌照管理制度,以及商业 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在风险隔离基础上申请证券期货业务牌照有关制度和配套安排。
早在2012年,市场便有传闻称国有大型银行拟申请证券牌照,近日又有媒体报道称,证监会将向工、农、中、建四大行试点发放券商牌照,预计在全国两会后公布;不过另有业内人士表示,不可能这么快发放券商牌照,但是会首先放开部分业务。
对此,张晓军强调,相关研究工作正在进行中,并需履行必要程序。有关政策的公布实施尚无明确时间表。
2014年5月,中国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即“国九条”),明确提出,研究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等交叉持牌;支持符合条件的其他金融机构在风险隔离基础上申请证券期货业务牌照;支持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与其他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以相互控股、参股的方式探索综合经营。
对此有分析人士指出,向银行颁发券商牌照是世界金融发展大势所趋,诸如日本、韩国、美国等大多是开放银行经营证券业务的;国内部分银行的子公司实际上已拥有券商牌照,如中国银行通过中银国际早已开展了证券业务。
这位分析人士进一步指出,考虑到国内银行已经在做券商的业务,除了新股发行承销和股市交易等业务之外,银行能操作目前券商的所有其他业务,若向银行进一步发放券商牌照,考虑到银行巨大的体量优势,对于券商的业务发展可能造成较大冲击。
作者:陈康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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