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银监会发布了修订后的《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下称“《指引》”)。此次修订不仅将并购贷款期限从5年延长至7年,还提高了并购贷款比例,将并购贷款占并购交易价款的比例从50%提高到60%。
银监会认为,近年来,商业银行并购贷款业务发展迅速。当前,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经济结构调整逐步深入,企业兼并重组日趋活跃,国内企业“走出去”步伐也逐渐加快。为更好促进企业兼并重组,支持化解产能过剩、优化产业结构,银监会对《指引》进行了修订。
企业兼并重组是企业加强资源整合、实现快速发展的有效措施,是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的重要途径。
《指引》修订以优化并购融资服务为核心,在要求商业银行做好风险防控工作的同时,积极提升并购贷款服务水平。 《指引》延长了并购贷款期限。由于不同并购项目投资回报期各不相同,部分并购项目整合较复杂,产生协同效应时间较长,因而此次修订将并购贷款期限从5年延长至7年,更加符合并购交易实际情况。
《指引》还提高了并购贷款比例。考虑到银行贷款是并购交易的重要融资渠道,在当前并购交易迅速发展的形势下,为合理满足兼并重组融资需求,此次修订将并购贷款占并购交易价款的比例从50%提高到60%。《指引》适度调整了并购贷款担保要求。此次修订将担保的强制性规定修改为原则性规定,同时删除了担保条件应高于其他种类贷款的要求,允许商业银行在防范并购贷款风险的前提下,根据并购项目风险状况、并购方企业的信用状况合理确定担保条件。
此外,《指引》在适当调整并购贷款条件的同时,要求商业银行进一步加强并购贷款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一是加强防控财务杠杆风险。根据并购双方经营和财务状况、并购融资方式和金额等情况,合理测算并购贷款还款来源,审慎确定并购贷款所支持的并购项目的财务杠杆率,确保并购的资金来源中含有合理比例的权益性资金。二是加强防范虚假并购行为。加强贷前调查,核实并购交易的真实性以及并购交易价格的合理性,加强对贷款资金的提款和支付管理,做好资金流向监控,防范关联企业之间利用虚假并购交易套取银行信贷资金的行为。三是加强完善并购贷款统计制度。按照监管要求建立并购贷款统计制度,做好并购贷款的统计、汇总、分析等工作。
银监会还指出,将继续鼓励商业银行积极稳妥推进并购贷款业务,引导其结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不断优化并购贷款投向,加大对先进制造业、产能过剩等行业企业兼并重组支持力度,推动有竞争优势的境内企业“走出去”,促进提升行业集中度,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产业竞争力。同时,银监会将持续督促商业银行加强并购贷款风险防控,不断完善并购贷款风险管理体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障并购贷款安全。来源一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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