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1915年美国旧金山“巴拿马万国博览会”举行100周年。历年来均宣称自己曾夺取该博览会金奖的“国酒”茅台去年就开始不断造势。而据记者调查,其所谓的金奖只是银奖。
调查
茅台建厂初期未提“金奖”
记者找到了贵州茅台从上世纪50年代建厂之初到20
12年的全系列产品资料。进行比较研究发现,尽管茅台酒在上世纪80年代就曾有“巴拿马金奖”的宣传,但在其产品包装上出现这种说法的时间却非常晚,且前期产品包装的说法与“金奖”之说有明显差异。1954年,其酒瓶背标上的广告语写着“解放前曾在巴拿马赛会(上被)评为世界名酒第二位”,这显然不是金奖。
1982年,茅台酒瓶背标文字改称“曾于公元1915年在巴拿马赛会(上被)评为世界名酒第二位”。
1984年,其背标文字变成“1915年巴拿马万国博览会荣获奖章、奖状……”,仍然没有“巴拿马金奖”的表述。
在2003年的新版背标上,出现了“1915年获巴拿马万国博览会金奖后,多次获得国际金奖,蝉联历届中国名酒称号”的说法。
发现
当年获奖烧坊未说有“金奖”
关于巴拿马获奖,《仁怀县志》(编纂于1988年至1991年)是这样记载的:
民国四年(1915年)成义、荣和两家酒坊的茅台酒,在巴拿马万国博览会上被评为世界名酒。因没有注明是哪家酒坊产的酒获奖,两家酒坊发生争执。贵州省公署民国七年(1918年)下文调处:奖状奖牌由县商会保存,两家酒坊所产茅台酒均可注明“巴拿马万国博览会获奖”字样。
记者又找到了1918年贵州省长刘显世亲自断案后由贵州省长公署发出的指令,仍然看不出有“金奖”之表述。记者还辗转找到一张荣和烧坊获奖后的销售广告。广告称,“本烧坊……民国四年远赴美国巴拿马赛会,蒙给奖凭、奖牌……”
在1939年7月出版的《贵州经济》一书中这样写道:“……曾于民国四年世界物品展览会,荣和烧坊送酒展览,得有二等奖状奖章。”
中国参与巴拿马太平洋博览会代表团团长陈琪在1917年曾出版《中国参与巴拿马太平洋万国博览会纪实》一书,书中列出了中国产品获奖的全部名单。白酒产品获得最高奖项即(甲)大奖章的,只有山西、直隶(今河北省)、河南选送的三种高粱酒,其中唯一具有品牌名称的白酒是汾酒。四川省、陕西省并没有任何酒类产品获奖。贵州的酒获得的是银奖,相当于五等奖。
前掌门人
奖状奖章找不到了
记者随后采访了在贵州茅台工作超过48个年头的前任掌门人、仍在贵州茅台担任要职的季克良。季克良表示,“得奖这是肯定的,到底得的是一个什么奖,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继承和发扬,把现在的事情搞好,继承和发扬好。”至于奖章、奖状,“当时由县商会保留,现在时间太长找不到了。”
回顾
茅台曾多次遭质疑
2010年6月18日,山西汾酒在人民大会堂举办“汾酒唯一荣获1915年巴拿马万国博览会中国白酒品牌甲等大奖章95周年纪念大会”。汾酒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李秋喜首次公开指出:“四川、贵州等地很多知名企业此前都称自己的酒曾获得1915年巴拿马万国博览会金奖,完全是虚假宣传。”
2012年10月,贵州荣和烧坊酒业公司董事长仇福广在茅台诉其商标侵权案中指责“茅台集团一直在欺骗全国人民”,虚构其获得1915年美国“巴拿马万国博览会金奖”的历史。 (据《长江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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