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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秉仁:城镇化不可以牺牲农民利益为代价

来源:搜狐财经

  搜狐财经讯 3月26日到29日“博鳌亚洲论坛2015年会”在海南博鳌举行。在27日的“城镇化背景下的农业、农村与农民”分论坛上,原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邵秉仁表示,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应解决土地制度问题,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的前提下,赋予农民土地完整的经营权和财产权。

  邵秉仁表示,这些年来,我们的城镇化取得了很大进展,2.6亿农民已经进城了。但是也出现很多问题,现在都把城镇化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最重要的因素,这一点毫无疑义。但是这里面最重要的几个问题,我认为绝不能忽略。

  第一个,城镇化过程当中农民能不能富裕,能不能受益,这是最核心的问题。不能以牺牲农民的利益前面地追求城市化的指标。最近发改委等十几家部门联合下发了一个文件,《促进城镇化的试点方案》。我看了一下方案,我感觉其中有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提出了城镇化指标的问题。我认为城镇化是一个循序渐进的发展过程,是一个要让农民富裕的发展进程。而不是人为地制订城镇化的指标,五年内提高几个百分点。如果这样农民将在被城市化过程当中继续丧失应有的权益和利益。

  这里面核心是要解决三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土地制度问题。我们国家土地是归集体所有。我们要依据中国的国情来分析,中国最大的国情是土地是集体所有的。但是集体所有又是虚的,是村委会、农民小组所有,还是村的党支部所有。所有权是虚的,因此长期以来农村的土地被地方政府随意征用,尽管不断地提高征地价格补偿,但实际上农民并没有在城市化过程当中享受到应有的好处。

  为此邵秉仁主张在新一轮的新型城镇化过程当中,一定要把这个问题解决好。就是土地制度必须理智,可以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的前提下,赋予农民土地完整的经营权和财产权。就是要使农民的土地在城市化过程当中,能够作为资本进行市场化的平等交换。

  邵秉仁说,我前几天正好到海南看了一下文昌鸡的养殖,他们有个非常好的做法我很欣赏。就是公司+农户传统的办法,但是把农户都变成了股东,把土地经营权直接变为股权。这样农民就享有长期稳定的收入。所以这是土地制度赋予农民土地完整的财产权,使他们能够在市场交换当中处于一种平等的地位,就是说同地同权的问题,这是第一个要解决的问题。

  第二个问题,已经进城务工的农民,已经达到2.6亿,这还不是精确的统计。现在基本上年轻的劳动力都涌向城市打工。他们在城市里是二等公民,利益没法保证。这个问题不解决将是社会最不稳定的因素。一定要考虑让他们能够真正转进城市,这不仅仅是一个户籍问题,关键是能够同样对待他们,使他们能够享受到城市应有的社会保障。这是第二个要解决的问题。

  第三个,我们前一轮的城镇化出现了大量的为城市建设而城市建设,大量的空城、鬼城、城市实业的空心化。这个问题相当普遍,城市建得大马路、大广场,看起来很漂亮,但是空荡荡的。所以不仅造成房地产的泡沫,而更主要的是农民并没有充分就业,因为缺少实业的支撑。城镇化过程当中是一个产业结构调整的过程。

  现在我们提出新一轮的经济增长,我就在设想有些初级产业能不能往农村转一转?既壮大了小城镇,包括小城市的一些实业基础,又增加了农民就地就业的机会。而且避免了北京、上海特大城市的过度城市病,这个应该是完全做得到。

  邵秉仁希望下一轮的城镇化过程是一个健康发展的过程,千万不要人为地设定指标去搞政府推动下的人为的城镇化率的提高。现在谈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三农问题,实际上这是三个核心问题。刚才李铁讲只有结束农民才能富裕农民,这个话有一定道理。但是并不全面,现在看二十多年的发展实践证明,不仅要想真正富裕农民必须让他们有稳定的收入,享有应该享受的尊严,能够平等的和城市人一样享受应有的社会保障。

  另外,邵秉仁提到,为什么小产权问题在房地产过程当中会出现倒逼呢?是倒逼的。大量的小产权问题并没有拿出合理的解决办法,实际上根本问题是土地制度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农民永远处于被剥夺的地位,富裕不起来。这是他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真正的最大的资本和生产资料,尤其是宅基地这一块我认为可以放得更快一些。

business.sohu.com true 搜狐财经 https://business.sohu.com/20150327/n410437535.shtml report 1764 搜狐财经讯3月26日到29日“博鳌亚洲论坛2015年会”在海南博鳌举行。在27日的“城镇化背景下的农业、农村与农民”分论坛上,原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邵秉
(责任编辑:郝思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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