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对哈投股份生产经营管理部部长姜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014年4月9日,哈 投股份召开拟进行资产重组重大事项会议期间,姜健与内幕信息知情人,哈投股份副董事长、总经理张凯臣存在通话联系,4月10日操作本人及马某某、王某某证券账户,亏损卖出“云南锗业”股票并全仓买入“哈投股份”,相关交易行为在8分33秒内全部完成,交易时点与内幕信息高度吻合,交易行为具有明显异常。姜健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六条关于禁止内幕交易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描述的内幕交易行为。
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决定,没收姜健以及马某某、王某某账户因内幕交易产生的违法所得共计76618.92元,并对姜健处以76618.92元的罚款。
哈投股份在给记者的回复中称,这次处罚“是监管部门经独立调查对我公司员工姜健个人作出的处罚决定”,“尽管姜健不是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但作为公司中层干部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并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我公司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姜健相应的处分。”
作者:王子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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