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5月5日电(记者于佳欣、赵超)民营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过程中,如何保证公共服务质量不下降?对此,国家发改委法规司司长李亢5日表示,特许经营并非政府撒手不管,而是将政府和企业捆绑,各自发挥优势,《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将从四方面入手保障公共利益。
李亢在发改委当日举行的办法发布会上说,近年来,民资参与公共设施建设步伐加快,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有的地方在实施特许经营后,资金进完账,政府就卸包袱了,随着时间推移可能出现公共利益得不到保护、公共服务质量下降的问题,甚至引发一些群体性事件。
“特许经营不是将提供公共服务的义务完全像卸包袱一样放给市场和企业,而是政府和企业捆绑,发挥各自优势,共同为公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他说,办法从四方面入手采取保障公共利益的措施。
一是明确实施条件。如办法规定有关部门在提出项目时应当符合相关规划,建设运营的标准和监管的要求要明确,并保证项目的完整性和连续性。项目实施方案还应当包括基本的经济技术指标、投资回报的测算、可行性分析等基本内容,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
二是强化行政监管。如办法规定政府方应当根据特许经营协议,定期对特许经营项目建设运营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和绩效评价,保障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质量效率。
三是加强社会监督。办法规定了社会公众的监督权、投诉权和提出意见建议的权利,以及针对政府和特许经营者相应的信息公开义务。
四是完善保障机制。办法规定了当协议双方存在纠纷时,不管是政府还是特许经营者,不能影响社会公众正常获取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同时,还规定了突发事件时的应急预案保障。
作者:于佳欣 赵超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