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艾琳 北京报道
6月1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中国保监会获悉,宁波市镇海区政府与人保财险宁波市分公司正式签署《镇海区城镇居民住房综合保险》,保监会称这是全国首例区域性城镇居民住房综合保险落地。
据悉,宁波市镇海区政府为城镇居民住房综合保险投入204万元,保险责任范围主要由城镇居民住房保险和公众责任保险两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是城镇居民住房保险。总计投保房屋面积约327万平方米,投保房屋1834幢,住房保险保障金额93.45亿元。
保障范围涵盖保险房屋整体倒塌造成城镇居民的房屋损失、因房屋整体倒塌发生的临时安置费用以及保险房屋整体成为危房,经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鉴定为C、D级危房,或虽未进行危房鉴定流程,但是政府根据房屋实际危险状况发出强制撤离令而发生的临时安置费用。
赔付标准为城镇居民住房保险每平方米最高赔偿限额2500元,临时安置费用每次事故最高安置180天,每平方米每天的安置费用为1元。
该综合险的第二部分是公众责任险。保障范围为因保险房屋整体倒塌造成的人员伤亡。赔付标准为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50万元,其中医疗赔偿限额10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2500万元,其中每次事故医疗费赔偿限额200万元;保险期间累计赔偿限额4000万元。
换句话说,今后镇海区城镇居民因房屋倒塌造成的人身伤亡、房屋损失及安置费用或因危房撤离发生的临时安置费用,将从由政府主导、保险公司承保的政策性保险中获得理赔补偿。此举是政府运用保险手段购买公共服务、创新社会管理机制的有益尝试,当地区政府将其纳为2015年政府实事工程之一。
中国保监会财产险部处长曹海菁称,宁波市镇海区城镇住房综合保险是全国首单通过政府指导、财政出资,覆盖全辖区住房保障的综合保险。这是自宁波建设全国首个保险创新综合示范区以来保险创新工作的又一项突破。这次试行城镇居民住房综合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开创城镇居民住房综合保险的先河,是主动利用现代保险机制,创新社会管理模式和转变政府职能的有益尝试。
作者:刘艾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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