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7月6日电(记者王凯蕾)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广东发挥政府“有形之手”的作用,撬动和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源投向中小微企业。
记者6日从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广东出台《关于创新完善中小微企业投融资机制的若干意见》,提出从平台建设、政府基金支持、增信支撑、间接融资、直接融资、创新融资工具、政府服务等七个方面给予中小微企业发展扶持。
意见的亮点包括:建立省级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彻底打破资金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的瓶颈。实现中小微企业的信用信息查询、信用评级、网上申贷以及融资供需信息发布、撮合跟进以及与政府部门和各个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
在政府基金支持方面,意见提出要提升省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使用绩效,鼓励各地设立一批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当基金退出时,财政出资部分将50%净收益依法让渡给基金的发起人和其他投资方。
在强化融资保险和增信支撑方面。意见提出完善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在各地级以上市分别建立1-2家政府主导的中小微企业政策性担保或再担保机构,对政策性担保机构担保的中小微企业贷款,协商执行不高于上年度全省银行贷款的加权平均利率;政策性担保机构向中小微企业收取的担保费年化费率不超过2%,不收取贷款保证金。同时,大力发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支持地级以上市设立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资金,对投保贷款保证保险的中小微企业,资金按一定比例补贴保险费用。
在打通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方面,意见提出既要完善中小微企业间接融资渠道,还要依托互联网金融扩大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
在加强政府服务方面,意见提出建立中小微企业投融资纠纷快速调解机制,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司法救助和法律服务等。此外,为了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投融资的财政资金支持,2015年至2017年,广东省财政将统筹安排专项资金66亿元,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引导和带动更多的社会资本支持中小微企业投融资。
作者:王凯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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