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内财经 > 宏观经济
宏观 | 金融 | 公司 | 产业 | 财经人物

证监会清理整顿违法从事证券业务活动

来源: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
  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7月13日讯,中国证监会12日发布的《关于清理整顿违法从事证券业务活动的意见》指出,一段时期以来,部分机构和个人借助信息系统为客户开立虚拟证券账户,借用他人证券账户、出借本人证券账户等,代理客户买卖证券,违反了《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关于证券账户实名制、未经许可从事证券业务的规定,损害了投资者合法权益,严重扰乱了股票市场秩序。近日随着市场回稳,这些违法现象又出现了卷土重来的势头,可能再次危及股票市场平稳运行,必须予以清理整顿。

  各证监局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信息系统外部接入管理的通知》要求,督促证券公司规范信息系统外部接入行为,并于2015年7月底前后完成对证券公司自查情况的核实工作。中国证券业协会从2015年8月份开始,依据其《证券公司外部接入信息系统评估认证规范》,认真开展相关评估认证工作。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当按照《证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严格落实证券账户实名制,进一步加强证券账户管理,强化对特殊机构账户开立和使用情况的检查,严禁账户持有人通过证券账户下设子账户、分账户、虚拟账户等方式违规进行证券交易。

  各证券公司应当按照《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以及证券账户管理规则,在为客户开立证券账户时,对客户申报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的真实性进行审查,保证同一客户开立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的姓名或者名称一致。证券公司不得将客户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提供给他人使用。对通过外部接入信息系统买卖证券情形,证券公司应当严格审查客户身份的真实性、交易账户及交易操作的合规性,防范任何机构或者个人借用本公司证券交易通道违法从事交易活动。
business.sohu.com false 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 https://www.gw.com.cn/news/news/2015/0713/200000445516.shtml report 825 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7月13日讯,中国证监会12日发布的《关于清理整顿违法从事证券业务活动的意见》指出,一段时期以来,部分机构和个人借助信息系统为客户开立虚拟证
(责任编辑:Newshoo)

我要发布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

客服热线:86-10-58511234

客服邮箱:kf@vip.so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