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7月27日电 (记者 李晓喻)中国海关总署将自27日起全面推行“汇总征税”的税收征管新模式,以降低企业通关成本,促进外贸发展。
记者在当天海关总署举行的吹风会上获悉,采用这种模式后,频繁进口货物的企业可向海关申请先提取进口的货物,再在规定的纳税周期内集中结算并缴付应纳税款,在减少缴税频率、节省人力物力的同时,也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要申请汇总征税,企业需满足多项条件,包括应为一般认证及以上的企业;上一自然年的月均纳税次数不少于4次;开通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纳税及时等。
汇总征税是中国海关税收征管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早在2013年10月,官方即开始在部分地区实施改革试点。截至2015年6月,参与试点海关28个,企业81家,汇总征税150亿元人民币。
记者了解到,从试点情况来看,汇总征税有效缓解了逐票征税和通关效率之间的矛盾,减轻了企业负担,受到企业欢迎。据估算,某家汽车企业开展汇总征税后,每月可节省3500万元的资金占用。
海关总署署长于广洲表示,全面推广集中汇总征税模式,以此促进外贸进出口稳定增长。
据海关总署数据,2015年1-6月,中国进出口总值11.53万亿元,下降6.9%。其中,出口6.57万亿元,增长0.9%;进口4.96万亿元,下降15.5%。
作者:李晓喻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