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7月31日电(记者赵晓辉、陈文仙)针对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分级基金产品审查、环保信息披露等问题,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31日在例行发布会上回答了记者提问。
6月29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在记者提问时提到注册制改革表示,积极稳妥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市场十分关心,在目前新股发行放缓的情况下,注册制推进会否同步放缓?
对此,张晓军说,维护资本市场稳定是中国证监会履行监管职能的应有之义,在出现市场大幅波动和异常情况时,为维护市场稳定而采取减少或暂缓新股发行的措施是必要的。
他说,应急管理中采取的一些措施具有短期性质,但市场化改革的发展方向没有变,也不会变。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是资本市场改革的重大举措,有利于进一步夯实市场基础,健全市场机制,稳定市场预期。注册制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循序渐进,稳步实施。
针对证监会叫停分级基金产品申报是否属实的问题,张晓军回答说,2013年以来,多家基金管理公司向证监会上报了多空分级及杠杆、反向基金的募集注册申请,证监会按照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审查。
“审查过程中,证监会发现多空分级及杠杆、反向基金结构复杂,为此,证监会督促相关基金管理公司会同有关机构进一步完善技术系统、投资者适当性安排等准备工作。”张晓军说。
他说,近期,有关基金管理公司经与相关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沟通,发现相关技术系统准备、投资者适当性落实等工作仍未做好准备。因此,多家公司向证监会主动申请撤回此类产品。证监会依照《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予以终止审查。
关于IPO过程中环保信息披露的问题,张晓军说,目前IPO中有关环保问题的主要审核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招股说明书是否详细披露了发行人生产经营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环保要求,最近3年的环保投资和相关费用成本支出情况等;二是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是否对发行人的环保问题进行详细核查,包括是否符合国家环保要求,是否发生环保事故,发行人有关污染处理设施的运转是否正常有效等;三是曾发生环保事故或因环保问题受到处罚的,除详细披露相关情况外,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还需要对其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出具意见。
张晓军说,目前,我国资本市场已经初步建立了一套包括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自律性规则等在内的多层次信息披露规则体系。关于上市公司环境责任信息披露,已经要求上市公司在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中,详细披露环境保护方面可能存在的风险。下一步,证监会将进一步完善相关信息披露制度建设,对上市公司环境责任信息披露加强引导,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作者:赵晓辉 陈文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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