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沈阳8月18日电(记者石庆伟、罗捷)沈阳市近日印发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从支持创业基地建设、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拓宽融资渠道、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等8个方面,制定了75项支持政策。
据悉,今年6月沈阳入选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3年内将获得中央财政给予的9亿元示范城市奖励支持。沈阳将配套18亿元,用于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
沈阳将实行中央专项资金与地方配套统筹管理的原则,在融资体系建设方面,将加大投资力度,设立沈阳振兴发展基金。同时,提高担保机构实力,加大对各类天使基金和科技风险基金出资投入,完善助保贷风险管理模式,进一步扩大政府助保贷风险资金规模,扶持初创期和中早期小微企业发展。
在推进简政放权方面,将放宽小微企业名称、住所、出资、经营范围登记条件,深化“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简化个体工商户登记手续。
作者:石庆伟 罗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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