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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投资核心内容敲定 管理办法已上报国务院

来源:财经综合报道 作者:华夏时报

  近日,备受关注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修订版已上报国务院,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修订版在投资股市上限、投资范围等核心内容上未作修改。

  “整体来看,《管理办法》修改的地方不多,尤其针对投资比例上限等核心问题,从我们的角度不会去做大的变动,主要是从强化信息安全角度做了一些调整,侧重了风险责任和安全责任方面的内容。”8月19日,人社部一位接近《管理办法》修改工作的人员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上报的《管理办法》只涉及投资方案,至于养老金投资最终由谁来运营等问题,委托给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的概率比较大。

  该人士表示,这项工作整体的进展都很快,《管理办法》上报国务院后,顺利的话应该会很快发布。据了解,《管理办法》从征集意见到修改再到上报国务院,整个时长不足两个月。

  核心问题未作修改

  6月29日晚,人社部和财政部公布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拟规定,投资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股票型养老金产品的比例,合计不得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30%。

  征求意见于7月13日结束,之后,人社部于7月24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李忠表示,征求意见稿共收到反馈意见1000余条,支持型意见占61%,反对型意见占31%,还有8%属于不相关意见。热点集中在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股市方面:一种意见认为股票是成熟的投资品种,从制度设计上应该留出空间,由管理机构根据市场情况把握投资机会;另一种意见认为,股票类资产投资风险高、波动性大,从安全性的角度考虑,建议降低投资股市的比例,或者不允许投资股市。

  随即,人社部基金监督司对这些意见进行梳理、研究,并针对相关意见作出修改,很显然,针对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股市方面的问题,《管理办法》听取了前者的意见,维持了原有的版本,养老金入市上限、投资范围等核心内容并未修改。

  “核心问题都是经过相关部门的多次沟通以及深思熟虑的结果,不会轻易改变,况且我个人觉得30%的入市比例上限相对合理,没有太大的投资风险,企业年金和全国社保基金在这方面的投资比例分别为30%和40%,但在投资实践中遵循的界限大都低于这个比例;毕竟,具体操作是由各个市场的投资主体去完成,他们也会根据市场状况去调整投资比例,并非完全根据上限比例进行投资。”8月19日,首都经贸大学劳动经济学院博士孙博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一切顺利的话,《管理办法》第三季度就应该可以出来,不能再拖了。

  除了核心问题并未作出修改外,对于养老钱最终花落谁家、国务院最终会授权哪家机构进行投资运营等内容,《管理办法》未曾涉及。

  不过,众所周知,在《管理办法》正式颁布之前,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是惟一可以接受地方养老金结余委托投资运营的合法机构,并已先后与广东、山东签订了1000亿元的养老金委托投资运营合同。其中,广东省1000亿元养老金已经进入第三年投资运营周期,并且取得了不菲收益。

  全国各省养老金结余资金规模很大,虽然也有人建议这笔钱不能集中到一家机构进行投资运营,认为风险太大而应该分散投资运营,但上述人社部人士表示,从此前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的投资经验来看,委托给该机构的可能性比较大。

  地方投资自主权大

  除了投资股市上限、投资范围等核心内容,地方投资比例的限定以及相关意见也是关注焦点。

  “其实,研究制定这个《管理办法》的主要目的就是解决地方管理的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保值问题;至于地方应该留够多少、委托多少比例等具体问题,《管理办法》中并未作出强制限定,在这个问题上,给予了地方政府投资一定的自主权。”上述人社部人士强调,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保值增值问题已经非常迫切。

  众所周知,社保基金主要包括社会保险基金、补充保险基金和全国社保基金。这三大类基金里,补充保险基金和全国社保基金,已经实现了市场化的投资运营,这些基金成立以来年均收益率分别达到了7.87%和8.36%,惟独社会保险基金按规定只能存银行、买国债,虽然安全性得到了保障,但确实存在收益率较低、难以保值增值的问题。

  人社部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年底,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的结余已经超过了3.5万亿元。

  记者采访获悉,2014年年底,《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曾有一个向相关部委内部征求意见的版本,其间,对于地方的留存数额作出了3个月的明确限定。也就是说,地方留够3个月的支付资金后将剩余基本养老金全部委托出来。但在此次征求意见稿中,这部分内容已被删除。

  对于这样的变化,上述人社部人士表示:“当时确实想写个硬性的标准,但后来发现强制性的规定很难做,毕竟,各地基本养老基金的统筹层次不太一样,起草方案肯定要考虑实际情况。”

  《管理办法》提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作为养老基金托付投资的托付人。也就是说,要求养老保险基金先归集到省,但实际上,我国养老保险基金交由省级管理的省份只有京、津、沪和陕西等地,其他地区名义上是省级统筹,但基金并未完全归集到位,依然还是由市级甚至区县级政府管理;同时,地方基本养老金的情况差别很大,有的地方结余很多,有的地方本身就没几个钱。

  据了解,广东和山东作为养老金入市的试点,各拿出1000亿元先后委托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进行投资运营,这部分资金分别占其累计结余总量的五分之一和二分之一,这样的委托比例是否具有参考价值?

  “广东和山东都属于一事一议的特例,它们的投资运营比例也是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进行的委托,没有太多的参考价值。”另一位接近人社部的人士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各个省份都有养老金保值增值的压力,但具体情况不一样,因此,对于划拨比例等方面的内容不能一刀切。

  公办机构今后只收三类老人 养老机构将逐步民营化

  养老机构将逐步民营化

  本报记者 王晓慧 北京报道

  现在开始,北京市公办养老机构将不再接收身体健康的老人,并且,养老机构将逐步进行民营化改革。

  近日,《北京市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实施办法》、《北京市公办养老机构入住及评估管理办法》和《北京市公办养老机构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三个配套文件发布实施。根据新规,今后只有政府供养保障对象、困境家庭保障对象、优待服务保障对象等老年人方可入住公办养老机构,其他失能或高龄的老年人可以到非公办公营养老机构申请入住。

  “多年来,我国公办养老机构日益暴露出普遍存在的职能定位不明确、管理体制僵化、服务效率低下、资源分配与利用不均衡等各种问题,公办养老机构民营化是大势所趋。”8月11日,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党俊武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仅仅是整体改革的一个过渡,养老机构最终要实现全面民营化。

  民营养老机构的机遇

  公办养老机构一床难求,民营养老机构床位空置率居高不下,养老机构现有体制根本无法迎接老人潮的到来。

  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已达到了2.12亿,到2050年我国老年人口将达到4.8个亿。人口老龄化的加剧,给我国养老产业带来巨大的市场空间,截至今年3月底,全国有注册的养老机构就达到了31833个,每千名老人有养老床位27.5张,比2010年的时候增长了55%。

  另有统计显示,目前我国超过三成的养老机构处于亏损状态,全国养老机构平均空置率达到了48%,民办养老机构的生存现状尤为困难。

  “公办养老院太难进了,即便是失能老人,我们也无能为力。”8月11日,一位接近民政系统的工作人员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称。

  我国目前80岁以上的老人有2400万、失能失智老人4000万,他们才是入住养老院的主力人群,新政一旦实施,公办民营养老机构将充分体现兜底的职能。

  “公办养老机构目前的问题非常突出,首先,财政每年都需要拿出大量资金进行补贴,但由于公办养老机构大都属于事业单位,普遍存在效率低下、服务水平不高等弊病;其次,政府的职能不是直接开办养老机构从而为老年人提供服务,市场活性不强;最后,养老机构资源配置不合理,引进民资主要就是想把养老服务资源通过市场配置达到平衡。”党俊武表示,公办养老机构民营化改革可以通过品牌机构连锁运营的方式实现,至于政府兜底的那部分,最终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现。

  根据统计,今年北京市将有215家公办养老机构逐步实现民营,这期间,由政府建设养老机构,通过招标、评审等方式,选择优质的社会力量经营,为市民提供优质的养老服务。

  “此次改革,政府一定会引入具有一定影响力和品牌效应的服务机构、社会组织开展运营,未来两年将是养老机构的兼并重组年。”8月11日,养老产业头条创始人张高岭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近期,北京市一家知名企业便委托其帮忙收购一些养老机构,整合后与其他养老机构连锁发展。

  服务价格“水涨船高”?

  那么,养老机构民营化如何平衡公益与经济利益的关系?养老院的入住价格是否会随之水涨船高?

  “当前,养老机构的行业盈利情况不容乐观,北京超过60%的养老机构都运营困难,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是养老机构的基础设施支出和护疗支出较大,而老人能够接受的价格又较低,公办民营之后将会在现有基础上进行优化,对于只能接收失能等老人的养老院,政府会给予相应的补贴,公益性质将更加凸显;同时,民企进入后,如果定价较为合适,将会分流公办养老院的人流,最终实现‘公益的交给公益、市场的交给市场’。”张高岭强调,养老机构民营化后,政府会对价格有所干预,而且这个市场不可能一家独大,竞争会比较充分。

  对此,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红兵解释称,城市特困人员、农村五保对象由政府供养,费用由政府买单,对于困境家庭保障对象、优待服务保障对象中符合高龄或失能的老人,政府会给予一定的费用补贴,优待服务保障对象还可享受优先优待的待遇。现在的基本思路是确保有需求的老人可入住,具体补贴额度或标准,目前民政局正在与相关部门进行协商。

  而对于完全交给市场的那部分,党俊武明确表示,“养老服务资源通过市场配置之后,服务质量会越来越高;同时,由于存在竞争,服务价格也会越来越低,百姓将可从中真正得到好处。”

  据了解,从今年开始,北京市新建的养老机构将率先实行公办民营,原有的政府运营养老机构则会逐步实现公办民营;同时,本次改革的一大变化是今后将不再对进行民营的公建养老机构收取租金,而改为留存风险保障金和管理发展资金,即将养老机构的盈利转化为继续支持养老机构的改善和发展。

  具体而言,政府提供建设养老院的土地、硬件设施等基本公共服务,养老设施将通过招标、评审等方式交给优质的社会力量负责运营。这意味着,社会力量运行养老院的成本将大大降低。李红兵粗略统计,这样至少要比原来减少三分之一以上的成本。

  记者采访获悉,新政实施后,改革会有相应的过渡期,已经入住的老年人并不会受到影响,新入住的老年人才适用于此新政。同时,养老机构公办民营之后,原有事业单位以及人员也将投入到事业单位改革中,可以走向市场的养老机构则实施事业单位转企改革。

  党俊武表示,此改革一旦启动,动作会很快,最终的方向是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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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UF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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