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昨晚发布一份关于对外投资行为违规的补充公告,对该事宜进行说明。这笔对外投资涉及金额5000万。
事起于一份《关于参股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今年3月25日,长江证券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审议,认为参股中证机构间
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条件暂不成熟,不建议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次日,在第七届董事会会议上,与会全体董事知晓并同意不将该议案纳入议程。然而,今年8月,长江证券董事、监事在审阅半年报及合规工作报告时发现,长江证券仍在3月12日与中证报价签订了《增资扩股协议》,并将5000万元款项划至对方账户。签约时间3月12日比3月25日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审议早了13天。
据了解,中证报价是中国证监会批准筹建并授权中国证券业协会管理的证券类金融机构,有1000多家机构参与。根据新公司债发行管理办法,除交易所外,私募公司债还可在中证报价系统发行。长江证券称,为促进私募产品和私募业务的发展,拟投资5000万参股中证报价。原本该项投资需经过董事会审议,实际却在董事会召开前与中证报价签署协议并办理划款手续。
公告表示,长江证券董事会、监事会认为,该投资违反了公司的决策程序,提出强烈谴责,责成公司董事长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惩处,依法妥善处理该投资,如实向监管部门汇报有关情况,并将相关处理信息予以如实披露,在下次董事会、监事会报告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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