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张喜武:绝不让国企改革红利变成个别人私利
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副书记张喜武谈到央企改革方案四个特点: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有着四个显著的特点:
一是更加注重改革的精准性,坚持改革奔着问题去,有什么问题,就改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改什么问题。
二是更加注重改革的规范性,先定规则再改革,依法有据搞改革。
三是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国有企业改革已经形成"1+N"文件体系,强化改革措施之间的协同配合。
四是更加注重改革的公开性,坚持公开透明,国企改革的政策、方案、措施、过程能够公开的都要公开,主动地接受监督,绝不能让国企改革的红利变成个别人的私利。
分类改革,方向更加精准 资本手段助推市场化改革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保建云在接受央广网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国企改革在已有基础上的新的重大推进。此前,尽管已经有部分地区出台了地方性的国企改革方案,但缺乏顶层指导与设计,国企改革推进缓慢,而《意见》的出台则成为新一轮国企改革的国家顶层设计方案,为下一步国企改革的方向与路径定调。
分类,成为《意见》中最大的亮点之一。《意见》指出,并实行分类改革、分类发展、分类监管、分类定责、分类考核,推动国有企业同市场经济深入融合。
“这样做是一大进步。”保健云认为,“首先,不同类型的国有企业纳入不同的改革措施当中,不同类型企业有着不同的内部结构与外部市场环境,这种做法有利于差异化的改革措施,为不同的企业量身定制不同的方案;其次,国企改革的大盘子中不同类型的国企,改革的步骤、路径、地位与影响都不同,便于更加精准化与定向化的改革;三是,分类也为将来探索企业的差异化治理方式开启了新的方向,未来国企的管理方式也将更加灵活。”
专家解读国企分类:将根据市场变化动态调整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咨询部部长、学术委员会委员张春晓就《意见》进行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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