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9月14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昨天(13日)正式公布。今天上午10点,国新办举行有关国企改革的政策吹风会,国资委、发改委、财政部等部门领导将通报相关情况。
今天到达现场参加新闻发布会的主要有国资委、发改委、财政部等一些部门的领导,他们将就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进行现场通报和解读。据了解,最受关注的问题基本集中在了如如何分类公益和商业类的企业、国资委权利整编之后权利清单如何考虑、国资委未来会管哪些不管哪些、还有“1+N”的方案中“N”的时间表等问题,非常具体。
国资委副主任张喜武首先介绍了指导意见的起草背景。据他介绍,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不断取得了重大进展,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了,运行的质量和效益也在明显提升,在国内国际市场竞争当中也涌现出了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骨干企业,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开拓国际市场、增强我国综合实力做出了非常重大的贡献。
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队伍总体上还是好的,广大职工也付出了不懈努力,成就是突出的。但是也要看到国有企业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布局结构等方面还有很多不完善地方,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些突出的问题还有矛盾。对于国有企业的改革,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专门做出了重大部署,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为了更好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部署,在国务院的直接领导下,国务院国资委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和充分听取意见才起草了这一份《指导意见》。这个文件是经过了多次的研究修改之后,前后提请了国务院常务会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以及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通过,并以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名义在昨天正式公布实施。
记者还了解到一个细节,围绕实现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未来国资委会抓好几个重点工作和任务:一是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将国有企业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推动国有企业从市场经济融入融合促进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二是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公司制的股份改革,健全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企业领导人员的分类分层管理制度,实现和社会主义经济相适应的企业薪酬分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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