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10日电 交通运输部10日召开深化出租汽车改革专题新闻发布会,针对出租汽车为何要进行数量调控管理的原因,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徐成光表示,一是出租汽车运营的时间长,大量占用道路资源,加剧交通拥堵等负外部性。二是避免从业人员盲目、非理性进入市场,形成行业无序竞争,造成出租汽车数量和质量的降低。
根据国务院的部署,交通运输部会同有关部门对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经过反复讨论修改,起草形成了《关于深化改 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徐成光介绍,这次国家层面准备出来这两个文件,主要有两点考虑:一是出租汽车行业事关群众出行和社会的稳定,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务院先后于1999年、2004年和2008年出台了加强和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的文件。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出租汽车行业在发展中也积累了一些深层次的问题,“打车难”的现象得不到有效的缓解,行业不稳定事件时有发生。特别是今年以来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快速进入出租汽车行业,“专车”新业态发展,又带来了一些新的情况、新的问题,导致了新旧矛盾的交织,利益关系碰撞,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势在必行。
二是由于各个城市的规模、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和地理禀赋都存在差异,尽管如此,仍然需要国家层面有统一的顶层设计,在原则性、方向性的问题上加以规范。
徐成光表示,总体上说,就是希望通过这两个文件的出台,加快推进传统行业的改革,规范新业态的发展,切实缓解“打车难”,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
针对出租汽车为何要进行数量调控管理,未来有没有可能会放开的问题,徐成光表示,对于出租汽车实行数量管控,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出租汽车运营的时间长,特别是巡游出租汽车运营的效率较低,大量占用道路资源,具有不经济性、加剧交通拥堵等负外部性。
二是避免从业人员盲目、非理性进入市场,形成行业无序竞争,造成出租汽车数量和质量的降低。出租汽车数量规模的管控是要动态调整,要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出租汽车运力动态监测调整机制,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出行的需要。具体到某一个城市,需要根据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综合考虑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出租汽车里程利用率、交通拥堵状况等因素,科学确定出租汽车运力规模以及在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分担比例,定期地评价市场供求状况,及时调整运力规模。
徐成光表示,在一些中小城市,在积极发展公共交通等绿色出行方式的同时,鼓励地方政府探索市场调节运力规模的政策措施。
“世界上绝大多数的城市对出租车的行业都是进行了数量、价格和质量的管控体系,为什么我们会对出租车这个行业需要这样一个价格管控体系呢?因为我们整个出租车的服务与其他的公共服务有些不大一样的地方,它主要反映在它的供应和需求十分容易产生时间上和空间上的约束,在这样一种大的环境下,实际上是会把我们的消费者放在一种不利的地位,以及使得个体消费者议价能力是十分地 弱。”上海三亦城市规划设计公司徐康明教授指出。
徐康明表示,另外还有一点,出租车因为实施了价格的管控以后,使得它对供应的规模也有必要进行管理。因为第二件该做的很重要的事情,需要对经营者和司机能够在一定的服务时间里边取得一个合理的收入和回报,所以实际上这两点是基于出租车数量和价格管控的很重要的前提。
徐康明认为,出租车的管控实际上不仅仅是价格和数量,以及质量三者是互相相关的,这种管控体系对于出租车这样一个客运交通安全极度敏感的行业,实际上管制机制有利于为乘客去提供安全出行的保障的许多措施能够得以实现。
“第三个角度上来讲,管制机制实际上也是有利于整个这个行业的公平竞争和保护消费者利益,就是避免资本实力强的企业形成垄断,这是另外一个原因。”徐康明强调。
他指出,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对数量或者是价格形成的管制机制,有利于在整个出租车行业的运营当中,形成一种叫交叉补贴机制。交叉在管制机制下的出租 车在整个区域里边,实际上实行的是相同的费率,得以形成一种交叉补贴机制。以高峰收入来补贴平峰收入,以高密度补贴低密度运营,如果没有这样的机制,低密度运营的服务将会明显地下降,甚至得不到有效的服务。
徐康明认为,出租车这个行业实际上有一种随机消费的特点,很难去采用优胜劣汰的市场淘汰机制,所以管制可以减少一种恶性竞争。如果整个行业过分地自由准入,会吸引过多的经营者进入市场,最终导致供应的运力过渡供给,最终会影响整个行业的收入以及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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