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四川省食药监局获悉,国家食药监总局近日印发了《关于白酒生产企业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是总局落实《食品安全法》关于食品生产企业建立追溯制度要求的第一个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通过指导白酒生产企业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白酒质量安全顺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风险可管控,发生质量安全问题时产品可召回、原因可查清、责任可追究,切实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白酒质量安全。
该《指导意见》要求企业应当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督促和指导下结合企业实际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与此同时,白酒生产企业还需结合白酒生产过程复杂、生产周期和产品保存时间长的特点,保存记录信息,确保白酒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有效运行,并定期组织演练。
“白酒生产企业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核心和基础,就是记录质量安全信息,包括产品、生产、设备、设施和人员等信息内容。”省食药监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表示,白酒生产企业将负责建立、完善和实施质量安全追溯制度,通过统一规范,严格管理,保障追溯体系有效运行,从而保障白酒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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