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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地税分设已无必要 合并降低征管成本是大势所趋

来源:搜狐财经 作者:杨志勇

  杨志勇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 研究员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这是国地税征管体制完善的重要一步。从已有的信息可见,国地税分设的做法在一定时期内仍将得到保留,但国地税合作将全面增加,以纳税人为中心的纳税服务将得到全面的优化。

  税务机构的设置,一方面要降低税收征管成本,另一方面要让纳税人感到方便,税收遵从成本尽可能低。按此要求,一家税务机构可以做的事,就没必要两家来做。纳税人与一家打交道就可以解决的事,没必要有第二家的介入。由此可见,国地税全面深化合作,乃至最终融合是大势所趋。

  国地税分设是1994年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产物。国家税务局的设立,旨在保证中央税收收入的充分足额上收。根据当年设想,地方可以不设地方税务局,而将征税事务委托国家税务局来做,且中央不对地方收一分钱。这个设想并没有成为现实。全国绝大部分地方都有了自己的地方税务局。从服务于地方政府的目标来看,地方税务局的设立对保证地方税收收入的征管效率起到了积极作用。国地税分设的历史意义是不容否认的。

  当年担心的中央和地方税收收入混库问题,随着税收信息化进程的加快,已经不太可能出现。国地税分设的这个必要性已不复存在。相反,国地税分设势必增加纳税服务的成本。这与构建有效率的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有一定差距。纳税人因为所纳税种不同要分别与国地税打交道,遵从成本增加的弊端仍然存在。是到了降低税收征管和遵从成本的时候了!

  国地税分设不是一蹴而就的,国地税的全面融合也同样如此。但是,国地税全面合作必须进一步加快。纳税人与国税和地税部门打交道,程序应该尽可能简化。纳税人与一家税务局打交道,就可以视同与另一家税务局打交道。在外部看来,国地税内部实现的是无痕对接。众所周知,国地税在税收征管中,所用的信息有许多是可以共享的。一家税务局取得的信息,可以为另一家所使用,这么做也可以大大降低国地税的运作成本。

  税收征管背景也在发生变化。特别是,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国地税合作的成本也因之大幅度下降。这是国地税合作的基础,也是未来国地税全面走向融合的基础。当然,理想的目标与现实总是有差距的。从目前来看,主要按照征管税种不同来区分业务的做法亟待该编。业务操作应更多地强调国地税各自的优势。就“营改增”而言,地税部门在“营改增”所涉行业信息上有优势,国税部门在增值税征管上有优势,理想的做法应该是国地税合作,而不是简单地将业务从地税转向国税。考虑到尚未进行“营改增”行业税收征管的复杂性,再沿用过去的征税业务转移给国税的做法就不太合适。优势互补,才能实现国地税的双赢,才能实现国地税与纳税人之间的多赢。

  不仅仅税收征管需要发挥国地税合作的优势,而且各种政府收入的征管也应该如此。为纳税人提供尽可能的方便,优化公共服务,并借助“互联网+”的优势,共享信息,优化征管流程,将是未来大势之所趋。可以预期,国地税合作将是全面的深度的,并终将走向有序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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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siness.sohu.com true 搜狐财经 https://business.sohu.com/20151014/n423228923.shtml report 1364 杨志勇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这是国地税征管体制完善的重要
(责任编辑:沈路) 原标题:国地税:从全面合作走向有序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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