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加多宝尚无胜绩,而广药集团的累计索赔金额已经接近50亿元。
对于王老吉和加多宝的互相诉讼,外界也许有点疑惑:到底有几起?
11月9日,白云山(600332)发布公告称,日前,最高人民法院(简称“最高院”)下达裁
定书认为,6家加多宝公司所提反诉不符合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关于反诉受理条件的明确规定,一审法院对反诉不予受理的处理具备事实与法律依据,作出驳回加多宝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根据公告表述,这则案件涉及的是“王老吉”商标的问题。
详细看一下这起纠纷:2014年5月,广药集团提起诉讼称,从2010年到2012年,加多宝的六家公司侵犯广药集团“王老吉”注册商标,并造成本方经济损失10亿元。今年2月,广药集团将原10亿元赔偿金额变更为29.9亿元,该诉讼得到了广东高院的受理。
加多宝对于此次诉讼表示不服,向广东高院提起了反诉,请求广东高院判令广药集团赔偿加多宝经济损失10亿元。不过,广东高院于今年5月做出裁决不予受理,原因是加多宝的六家公司反诉请求不符合法律规定,加多宝随后向最高院上诉,不过,结果如上文所述:被驳回。
中证网统计,这是加多宝在与王老吉的系列纠纷案中第十二次失利,甚至可以被解读为这次对加多宝反诉的驳回,是一种间接对王老吉获赔29亿的支持。
从1997年起,广药集团曾授权给加多宝使用“王老吉”商标,加多宝借此推出红罐凉茶并大获成功。但2012年后,广药集团收回商标所有权,推出自己的红罐产品。在从商业伙伴变为竞争对手之后,双方纠纷由此产生。
从商标、外包装再到广告语,双方在各个方面交战,但截至目前,加多宝尚无胜绩,而广药集团的累计索赔金额已经接近50亿元。
为了防止外界混淆不同纠纷,现在分别盘点,先是“红罐包装”之争。
2012年7月,纠纷双方各自将对手告上法庭,缘由都是自己凉茶商品特有红罐包装装潢被对方擅自使用,两案并案受理。2014年12月,广东高院的一审判决为:加多宝构成侵权,向广药集团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1.5亿元,同时停止使用、生产、销售所有红罐凉茶包装的产品。
今年6月,广药集团与加多宝的案件完成该案终审庭审,在经历8个小时的庭审后,最高院没有当庭宣判。
在等待终审结果的过程中,广药集团宣布,关于凉茶的红罐包装问题,除原诉讼中的广东加多宝外,另将对5家加多宝公司主体提起诉讼,索赔金额不低于15亿元。
再看广告语上的争端——已经有了终审结果。
今年7月,有关王老吉起诉加多宝“七连冠”广告语虚假宣传案,北京高级人民法院7月23日对此案做出了“驳回加多宝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2014年3月开始,加多宝使用“中国饮料第一罐”、“七连冠”等宣传语,广药方面将加多宝诉讼至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该案件在去年12月该案件有了一审结果,即加多宝公司被判立即停止使用涉案广告用语,刊登声明以消除影响,以及赔偿300万元。
当下,王老吉和加多宝虽然纠纷不断,而且各自引用利好本方的数据宣称本公司是行业老大,但争端中,凉茶行业始终在放量,行业形成二元格局已经不争的事实。
弗若斯特沙利文的报告称,2014年中国凉茶的市场规模为509亿元,到2019年将达到1043亿元。而除了垄断者王老吉与加多宝外,老三“和其正”最近几年的年销售额都是仅过20亿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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