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30日《东江时报》曾报道 《海格科技就CLW不实言论提起诉讼》,目前该案有了新进展。此前潜入海格科技调查的中国劳工观察组织(CLW)调查员周小明(化名)近日向本报爆料,称其去年12月25日被CLW无故解雇,其向CLW追讨报酬时,得到了深圳龙华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和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支持。
CLW前员工申请劳工权益 三获支持
当事公司申请撤销仲裁被法院驳回
据周小明介绍,他于2014年4月1日就职于深圳市卓越智胜企业管理咨询部(以下简称“卓越咨询部”),即CLW在深圳的直属机构,职务是法律热线和工厂调查员。据他描述,调查员的职责就是进入工厂,发现有关违法用工,生产责任安全、环境卫生等问题,撰写报告,只有报告符合要求才能赚取绩效奖。
2014年12月25日,周小明被告知已被解雇。对此,周小明表示不服,并向深圳市龙华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该委员会裁定卓越咨询部支付周小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6200元。不过周小明表示,该公司并未按裁定要求日期支付赔偿金,直到他打电话催促方才支付。
随后,周小明还发现该公司在他任职期间并没有按照实际工资待遇缴纳社保费,在被解雇时,公司也未按内部制度结算他应获得的年终全勤奖、年终奖金等报酬,于是他进一步向深圳龙华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同样获得支持,2015年7月10日,该委员会裁定卓越咨询部应支付周小明上述奖金4879.31元。
对于该委员会的第二次裁定,卓越咨询部表示不服,并于今年7月23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撤销该仲裁裁决。日前,深圳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卓越咨询部的申请。
笔者在该法院关于此案件的民事裁定书留意到,卓越咨询部在关于年终奖问题上,提出了“周小明工作未满一年,考核奖金发放的指标为一年;第二是周小明因提供虚假发票被公司开除;第三是周小明工作中使用办公电话处理个人事务等主张。对此,深圳市中级法院认为,卓越咨询部确认其公司存在年终奖项目,但其并未提交证据证实其发放年终奖的前提系工作满一年,亦未提交证据证明其对周小明工作报告、业务能力、项目执行能力等进行过评估考核或者考核不合适。同时,卓越咨询部也并未提交证据证实周小明存在提交虚假发票的事实,其提交的电话记录也不能证明周小明公话私用,周小明对上述事实亦未明确认可,因此,卓越咨询部的主张深圳市中级法院不予支持。
质疑:劳工组织不爱自己员工报告疑造假?
关于被解雇的原因,周小明认为卓越咨询部所称的 “提供虚假发票”和“公话私用”不是事实,周小明称:“卓越智胜给我出差补助是一天不超过140元,我在报销时并未超出这个标准,压根就没必要提供虚假发票。”同时,对于“公话私用”,他也进行了否定。周小明认为,真正的解雇原因是在于自己的报告未达到CLW的要求而遭到报复。为此,周小明质疑,CLW自称是维护中国劳工权益的公益机构,却不合法对待自己的员工,这是自相矛盾的。
周小明透露,在深圳市卓越智胜企业管理咨询部,调查员试用期工资为2500元,转正后3100元,其他的绩效收入和写调查稿件相挂钩,如果有重大发现并能成稿发表则奖励500——— 1000元,如果没有发现,那就没有绩效奖。“也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某些情况下,部分调查员为了完成任务,多拿绩效,很可能会迫于压力,做出捏造、夸大事实的报道,但是卓越智胜并没有对文章的真实性做一些调查和考证,就可能发表,有很大的随意性。”周小明说。
据了解,2014年11月,CLW派遣周小明前往海格科技,要求重点调查有无使用童工现象。周小明成功通过面试进入海格科技后,进行为期一个星期的调查。周小明称经过深入了解,并未发现海格科技使用童工现象,在他撰写的报告中也未涉及童工的内容。但是2014年12月4日CLW发表的针对海格科技使用童工的文章,周小明表示很疑惑:“我写的稿件根本没有涉及童工内容,我并不知道这篇文章出自何人之手,真实性如何。”不久后,周小明即被卓越咨询部辞退。
关于周小明的说法,笔者致电深圳市卓越智胜企业管理咨询部进行核实,但截至发稿时,尚未得到该公司回应。
(本稿件内容由爆料人提供,本报已对来稿真实性进行形式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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