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通州法院,被告人陈某在庭上看案发现场照片。
本版图片/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今年5月5日,工作人员正准备将烧毁的公交车运走。
备受关注的燕郊公交纵火案有了新进展,昨日,纵火嫌疑人陈某在通州法院受审。64岁的陈某因对离婚等诸事不满,携带打火机、汽油、植物油等易燃物乘坐从燕郊到北京的814路公交车,并在车上点燃,造成公交车起火,部分乘客受伤。经鉴定,车辆遇焚损失为28.7万元。昨日陈某表示认罪,请求法院轻判。公诉机关建议量刑4到6年。
案情回顾
早高峰进京公交车遭纵火
今年5月5日上午8时左右,由河北燕郊开往北京的814路公交车行驶至白庙收费站时遭人为纵火,嫌疑人将随身背包点燃,随后整个公交车被引燃烧毁。
事发后,新京报记者曾第一时间赶到检查站。据检查站一名工作人员介绍,火苗由前后门中间的位置蹿起,迅速蔓延全车。公交车停车后迅速打开了车门,乘客们蜂拥而下。不到几分钟时间,公交车就被大火吞噬。
成卫国是起火公交车的当班司机,他告诉新京报记者,开车时听见乘客的喊声后,从后视镜发现情况异常,赶紧停车打开了车门。等乘客都下车后,车厢里烟雾已经很浓,有坐椅被引燃。
当确定车里已经没人后,成卫国也跑下车,这时有乘客指认一名向加油站跑的男子为纵火者,他赶紧追上前一把将男子拽住。“在抓住他之前,他还用头撞了隔离墩。”成卫国指着超限检查站旁的一处水泥墩说,当他拽住这名嫌疑人时,民警也赶到,将其按在了地上。
检方指控
公诉机关建议量刑4到6年
起诉书显示,陈某家住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镇,户籍地为大兴区魏善庄镇。
检方指控,2015年5月5日8时许,陈某因离婚等事不如意,遂随身携带事先准备的打火机、汽油、植物油等物,在乘坐814路公交车通过北京市通州区白庙检查站时,用打火机将汽油、植物油等易燃物点燃,造成公交车起火剧烈燃烧,致使部分乘客在逃离公交车时受伤、部分乘客的随身财物被大火焚毁。经鉴定,车辆遇焚损失为28.7万元。
检方认为,陈某在公交车上放火,应当以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量刑4到6年。
庭审现场
疑犯:坐车时突然就不想活了
检方提供的警方笔录显示,陈某称自己和妻子感情不和已有20多年,两人一直处于分居状态。2007年家里遇到拆迁,在大兴区分到了两套房,一套在自己名下,一套在妻子名下。和妻子离婚后,妻子要求他将名下的房子给儿子,后来法院判决房子分一半给妻子,“我觉得不合理,还想上诉。”
陈某说,他想卖房但妻子不同意,让她出房租她不给,自己于是净身出户。“现在房子没了,在燕郊租住的房子5月10日到期,连住的地方都没有了,我不想活了。”
5月5日,陈某随身带着买好的食用油、酒精等物登上了814路公交车。他说自己本来准备去红星法庭,想把油泼在身上吓唬法官。在车上坐了一段时间,突然就不想活了,于是点了火。
最后的陈述阶段,陈某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也向乘客进行了道歉。
事发后28万多元的赔偿是孩子出的。“孩子还给我送衣服,请律师,我对不起孩子,现在为了孩子我要好好活着。我很后悔。”他说。
人物
疑犯被指固执 很多事做完了才说
2007年,从农村回迁住进楼房后,大兴区西红门三村的村民们很少在小区里看见同村人陈某。
与那些不适应楼房电梯而不爱下楼的老人不同,陈某腿脚利索,走路速度在同龄人中算快的,以前跟老伴外出时,并排走不了几步就把老伴甩在后面。
2014年,63岁的陈某自作主张,和老伴离了婚,并净身出户,从西红门搬到他处,从此他再未在位于大兴区西红门桥附近的回迁小区出现。
离婚后陈某的具体住处及生活来源,家人均不清楚,陈某也从未透露,“只能他找到你,你找不到他。”陈某的儿子陈恩(化名)说。
案发前,父子俩的最后一次通话是在4月29日,“我让他注意身体,他说,我很好你不用管我,看好家就行了。”
今年5月初,电视里,一个浓烟滚滚的新闻现场,当镜头拉近被警察反手摁倒在地上的嫌疑人时,有邻居惊呼,“这不是陈某吗?”
“他能去烧公交车,太意外了。”事发后,若不是警方打来电话要求自己去做笔录,陈恩不敢相信这事是真的。
“他是个很固执、独断的人,很多事都是做完了才告诉我们。”陈恩说,就连父亲想与母亲离婚,家人、包括母亲原本都一无所知,直到父亲去年4月将母亲起诉至法院,大家才知道。
陈恩还说,打小曾见过父亲吃抗抑郁药物,前几年,自己曾陪父亲一同到医院检查,诊断结果为抑郁症。
这一点,一位与陈某年龄相仿的同村村民也予以证实。
昨日在庭上,陈某说,“希望法庭给我重新做人的机会,我有抑郁症,到了看守所后,我一天都没有断药。希望法官能够从轻处罚。”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林野 李禹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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