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宁1月8日电 (冯抒敏 张广权 李敏军)广西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8日对外通报,该市腾飞广场楼盘住房公积金贷款存在借款人、借款申请人虚假贷款申报材料、贷款抵押物抵押单价畸高等多项问题,因此该中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没有为购房人办理发放贷款手续。
通报称,此前的2015年12月21日,香港商人李忠飞、台湾商人亓同麟在网上发帖实名举报原中共防城港市委副书记、现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狼狈为奸,联手陷害企业。
据通报,腾飞广场位于防城港市港口区兴港大道与建港路交汇处,是该市原汽车站旧城改造项目,总用地27.7亩,容积率6.89,绿地率20%,建筑密度80%,共有6栋高层建筑,建筑面积142272平方米,项目总投资大约4亿元,最高为31层,共1123套住房,该项目于2012年6月开工建设,于2013年11月底封顶。该楼盘由广西防城港市腾飞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李忠飞任董事长。
2013年8月15日,腾飞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署《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协议》,其中有条款约定:公积金管理中心承诺,对腾飞龙推荐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并符合贷款条件的购房人,向公积金中心提供贷款材料齐全,应当日受理借款申请人的申请,如果公积金中心未在7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发放贷款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和腾飞龙公司,则视同审查批准通过同意发放贷款。
通报称,腾飞广场楼盘有352户借款人、借款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约1.3亿元,其中乡村村民155户,台湾居民12户,澳门居民1户,城镇居民179户,撤件5户。截止2013年已审查批准通过同意发放贷款213户7637万元,余下139户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5328万元,其中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但已按规定退件14户,剩余的125户借款申请人只填写了《申请表》,该中心没有受理。
通报指,腾飞广场楼盘公积金贷款主要存在借款人、借款申请人提供虚假贷款申报材料,借款人、借款申请人突击一次性缴存6个月公积金,贷款抵押物抵押单价畸高,借款人、借款申请人有不具备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台湾籍、澳门籍购房户,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逾期严重等问题。而住建部、《广西住房公积业务管理规范》明确规定,公积金借款申请人必须是已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缴存人员。
通报称,腾飞广场楼盘352户借款人、借款申请人除2户借款人正常缴存,20户借款申请人已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手续外,剩余330户借款人、借款申请人在突击一次性缴存6个月住房公积金后,拒绝按本人填写的《申请表》中和签定的《贷款合同》中的承诺和约定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截止2015年12月,共拖欠缴存公积金高达1950万元。
通报并指,已经发放贷款的213户借款人中,已有57人没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市本级4614户借款人中可疑类逾期5户,户数占比为0.108%,腾飞广场楼盘213户借款人中可疑类逾期33户,户数占比为15.5%,腾飞广场楼盘户数占比是市本级的144倍。防城港市公积金中心通过电话催收57户逾期户,因空号、关机、停机等无法联系的有44户,占77%,接听电话的只有13户,仅占23%。通过邮寄催收通知书方式催收逾期3期以上38户,已签收26人,占68%,查无此人无法签收12人,占32%。
通报称,为妥善处理腾飞广场楼盘公积金贷款问题,自2014年4月至今,防城港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4次召开专题会议,各相关部门10多次进行专题研究和协调。
2014年1月-2014年6月,李忠飞主要是要求2013年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已审查批准通过同意发放贷款的45户1662万元贷款问题。经该中心稽核,45户1662万元贷款存在上述问题,不予发放贷款。2014年5月30日,防城港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相关部门会议研究决定,除1户台湾居民35万元未放外,发放1627万元贷款。
通报称,2014年7月-2015年8月,防城港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指示,腾飞龙公司组织借款申请人向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真实、合法贷款申报材料办理贷款。但会后公积金中心员工先后共拨打800多次电话给李忠飞及其员工,但李忠飞及其员工并不理会,甚至该中心送达的材料也拒绝签收。借款申请人最终没能提供真实、合法贷款申报材料送达公积金中心,该中心没有办理,更不予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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