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东 上海报道
2016年的第一项外贸稳增长政策,对准了加工贸易。
1月18日,国务院公布《关于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一文件在2015年11月已获深改组会议通过。《意见》提出了到2020年的五大目标,包括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提升、产业链延长、经营主体实力增强、区域布局优化和由要素驱动为主转变为向要素驱动和创新驱动相结合。
目前外贸进口总额的1/4、出口总额的1/3仍由加工贸易贡献。最新数据显示,去年中国加工贸易进出口降幅为10.6%,降幅超过一般贸易。而在2015年,广州、江苏等外贸大省一般贸易占比也首次超过加工贸易。
商务部外贸司负责人对《意见》进行解读时表示,《意见》立足于加工贸易,但又不局限于加工贸易,除了重视稳定加工贸易政策预期外,还拓展了加工贸易内涵和外延,强调提升利用外资水平。同时,对统筹布局国内国外两个市场、加强与国家经济外交战略结合上也有涉及。
提升全球价值链地位
上述外贸司负责人认为,加工贸易是承接国际产业转移的重要载体,也是扩大就业的重要方式,能够带动产业整体水平提升。今后一段时期,加工贸易仍是中国深度融入国际产业分工体系,实现价值链跃升,提高就业水平的重要载体。
目前,中国加工贸易受到跨国公司主导的大规模国际产业转移明显放缓;国内加工贸易产业和订单向外转移加快;劳动力、土地、资源等生产要素成本持续上升,环境承载能力已达到或接近上限,低成本制造的传统优势明显弱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尽管加工贸易的转型是一个长期过程,需要产业基础的支撑,但多位分析人士仍重点提到创新驱动,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
上述外贸司负责人说,加工贸易创新发展和优化升级需注意五个方面,一是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提升,由低端向高端发展。二是产业链延长,向生产制造与服务贸易融合发展转变。三是经营主体实力增强,由加工组装厂向技术、品牌、营销型企业转变。四是区域布局优化,逐步实现东中西部协调发展和境内外合理布局。五是增长动力转换,由要素驱动为主向要素驱动和创新驱动相结合转变。
其中,在较为核心的提升加工贸易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方面,《意见》提出了多项建议,包括支持外资企业扎根中国,进一步扩大服务业开放,鼓励外资企业在华设立采购中心、分拨中心和结算中心,发展总部经济等,支持沿海地区继续发展电子信息等优势产业,鼓励企业抱团出海、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改造力度等。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张建平说,尽管中国加工贸易近年来努力从“微笑曲线”的底部向两段在延伸,但总体仍处在中端和中低端的位置。在提升附加值方面,国内有些行业比较突出,例如IT、汽车、纺织服装、家电等。
张建平说,鼓励加工贸易提升附加值,需要创新的体制机制支撑,构筑鼓励创新的政策环境,政策体系能够鼓励加工企业有动力有机制去转型升级。
《意见》还指出,在国内,沿海地区要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稳定传统优势产业,积极发展先进制造业和新兴产业,支持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内陆沿边地区则要推动加工贸易集群发展,建立产业合作转移机制,研究制定支持内陆沿边地区承接加工贸易梯度转移的政策措施。
张建平认为,内陆地区承接加工贸易转移仍存限制,需要寻找突破口,例如,将来的内陆的自贸区,有可能创造出较好的政策平台来吸引沿海地区的加工贸易转移。
引导六大产业境外合作
此次《意见》还提出,要引导企业有序开展国际产能合作,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
具体而言,要引导建材、化工、有色、轻工、纺织、食品等产业开展境外合作。支持企业依托境外经贸合作区、工业园区、经济特区等合作园区,实现链条式转移、集群式发展。
同时,完善加工贸易国际合作机制,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产业合作,提升中非工业化合作水平。
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白明指出,加工贸易与“一带一路”国家合作,除原有的加工贸易模式外,中国还可以将加工贸易产能转移到这些国家,或者提供原材料、料件等委托这些国家进行加工。
张建平说,“一带一路”蕴藏着非常巨大的空间,贸易投资潜力很大。中国现在形成了很多品牌和跨国公司,可以到一带一路国家去设立开发区和生产基地,和一带一路的国家进行加工贸易,形成另一套加工贸易和循环。中国的加工贸易也要努力寻求更高附加值的加工贸易的循环。
在实施方面,在管理体制和政策支持上,《意见》提出,将深化加工贸易行政审批改革、建立新型管理体制、优化监管方式等。在政策支持上《意见》主要从财政支持、金融服务、社会保障、营造法制环境和公平外部环境等方面进行支持。
张建平认为,对加工贸易企业而言,社会保障方面的政策可能影响会更大,这将直接影响到企业的负担。而出口退税政策能否完善、包括保税等方面的政策能否真正落地,以及通过自贸区进一步加大贸易便利化程度,都对加工贸易和相关企业产生很大影响。
作者:刘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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