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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小东:组建相对独立的交易机构是电力改革的基础

来源:中国经济网
  1月16日,2016中国能源发展与创新论坛在昆明举行。张小宝/摄影


  中国经济网昆明1月16日讯(记者 李方) 1月16日,2016中国能源发展与创新论坛在昆明举行。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副院长徐小东在会上指出,要实现一个市场化的电力体制,最重要的是交易独立,因此,组建一个相对独立的交易机构是推动市场化进程的基础性工程。他指出,交易是现代电力系统最重要的公共环节,交易权与调度权、规划权并列为三大公权力,交易平台是组织开展公平、公开、透明电力市场交易的必要条件。组建交易机构一是可以积极推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电力市场体系建设,二是能够促进市场在能源资源优化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指导作用。

  以下是发言全文:

  很高兴今天来这里跟大家一起共同讨论电力体制改革的有关问题。我今天下午要分享的是关于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基础性工程——组建相对独立的交易机构,刚才李勤处长已经把云南省关于交易中心建立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很好的演讲。

  我分享的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组建电力交易机构的重大意义;第二、组建电力交易机构的总体要求;第三、组建电力交易机构的主要内容;第四、交易机构组建个运营带来的机遇。

  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在这个9号文件的基础上,去年国家发改委组织若干单位编制了6个配套文件,其中的一个文件就是《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这个意见是去年11月正式出台的。这个实施意见主要分为五个部分:第一、指导思想;第二、组建交易机构;第三、交易平台的运行;第四、加强机构的监管;第五、组织实施。

  一、组建电力交易机构的重大意义

  电力体制改革提出了三放开、一独立和三强化的改革路径,最终是要实现建立一个市场化的电力体制,我们说的三放开就是竞争性环节电价放开、配售电业务放开、发用电计划放开;三强化就是强监管、强规划和强安全。要实现一个市场化的电力体制,最重要的就是交易要独立,我们现在叫“相对独立”,组建一个相对独立的交易机构是推动市场化进程的基础性工程。

  交易是现代电力系统最重要的公共环节,交易权与调度权、规划权并列为三大公权力,交易平台是组织开展公平、公开、透明电力市场交易的必要条件。所以我们说组建交易一机构是推进市场化进程的基础性工程,它的重大意义就是在两方面:一、积极推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电力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第二、促进市场在能源资源优化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指导作用的有效途径。

  二、组建电力交易机构的总体要求

  9号文提出:建立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相对独立怎么理解呢?对于相对独立我们是从两方面来理解,可能各个理解也不一定非常完善,我觉得相对独立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推进也是在不断变化当中。独立性就是交易机构是负责市场的交易组织。从这个结构来说,这个交易结构里面要设置一个市场管理委员会,交易机构的章程和规则是由政府来批准,交易机构可以来制订,但是是由政府批准,并不是控股企业决定的;第三、在运营管理方面,由履行交易职责的人、财、物,另外交易机构要运行,作为一个机构来说应该有独立的收入来源;第三、在日常管理运营当中不受市场主体干预;第四、接受政府监管。交易机构有一些高级管理人员,这些高级管理人员的人事安排程序要体现它的独立性。

  相对性来说,结合中国现行电力体制来说,一开始要组建的话,过去改革以前,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都是有自己的交易机构,所以现在重新来组建交易机构,它的组建基础应该是依托电网企业现有的基础条件来成立的。从组织形式上来说,有三种形式,一种形式是电网企业相对控股的公司制,一种是子公司制,还有一种是会员制。三种方式都是可以的,后面我会讲到这三种方式哪一种是具有可操作性的,应该是第一种,电网企业相对控股的公司制。

  从结算服务来说,结算比较复杂,在组建初期,交易机构出具结算凭证,仍由电网企业提供电费结算服务。今后随着不断发展和改革的进一步推进,这也是可以变化的。关于职能边界,根据实践逐步明确并规范交易机构与调度机构的职能边界,后面还会讲到交易和调度在职能和定位方面应该是有一定差别的。

  三、组建电力交易机构的主要内容

  主要是涵盖了五个方面的内容和两方面的关系:职能定位、组织形式、治理结构、体系框架、人员收入。要处理好和调度机构、监管机构两个方面的关系。

  职能和定位,职能方面就是交易机构要负责交易平台的建设、运营和管理,负责市场交易组织,提供结算依据和相关服务,汇总电力用户与法典企业自主签订的双边合同,负责市场主体注册和相应管理,披露和发布市场信息等。交易机构的定位,交易机构不以盈利为目的,在政府监管下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公开透明的电力交易服务。

  组织形式,在一开始制定《办法》的时候,我们考虑了三种,一种是电网企业相对控股的公司制,一种是电网企业子公司制,一种是会员制。通过对中国电力企业研究的话,我们建议采用电网企业相对控股的公司制从近期来说更容易实现。

  交易机构的组织形式就是通过四个方面:从改革方向来说、从发展趋势来说,从我国有成功经验可借鉴来说、从各方诉求易与平衡、可操作性较强,建议采用电网企业相对控股的公司制比较合适。我们国家关于能源的交易,去年在上海成立了一个石油交易市场,那个交易市场也是采用公司制的方式。

  治理结构,关键点在于市场管理委员会。为了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公开,保障主体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各方意愿,具体设计如下:一个是组成主体,考虑五个方面: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也可以考虑引进第三方机构,就是不隶属于前面四个方面的主体,把它吸收起来,由这五个方面构成交易机构。在运行机制上考虑,一个是要研讨,一个是协调,另外还要对一些交易进行票决,需要注意的是,政府部门即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以及政府主管部门对于交易有一票否决权的。职责就是交易机构要负责研究讨论交易机构章程、交易和运营规则;协调电力市场相关事项;实行按市场主体类别投票表决的合理议事机制。

  体系框架,我们考虑的配套文件里面提出了交易机构的体系框架,体系框架分两个层面,第一个是区域交易机构,考虑三个方面,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广州电力交易中心,还有服务于有关区域电力市场的交易机构。在省市自治区下面还可以设立省级交易中心。

  北京和广州叫做区域级或者国家级交易中心,它和省级交易中心之间是什么关系呢?不是上下级关系,只不过覆盖的范围不一样,所以市场是不分等级的,市场大也好、市场小也好,是不分等级的。所以分级的电力交易容易造成上下级关系,所以我们说没有上下级关系。那么北京和省里面有什么关系呢?广州交易中心和云南省交易中心有什么差别呢?在职能上来说,北京和广州的交易中心更多的承担在全国较大范围内资源优化配置的功能,其他区域、省电力交易机构承担在相应范围内资源优化配置的功能。当然这个不是一刀切的,比如说云南省也涉及到跟省外甚至境外的电力交换,我觉得这两级,区域一级和省级交易中心是互相补充、互相弥补的关系。通过这个体系框架,有利于鼓励交易机构不断扩大交易服务范围,推动市场间的不断融合。

  人员收入:为了维护正常的交易和运营成本支出,交易机构必须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收入来源可以从三个方面考虑:年费、注册费、交易费。交易中心的高级管理人员可以从两个方面产生,一个是市场管理委员会推荐!一个是依法按照组织程序聘任。交易机构工作人员采用公开选聘、择优选取,另外我们相对独立的交易机构本身是依托电网企业成立的,本来就有现有的机构和人员在里面,我们考虑从这几个方面组成。

  交易机构与调度机构的关系:交易机构的职能主要是三个方面的内容,负责组织市场交易、编制交易计划、事后结算;调度机构职能是实时平衡和系统安全;组织日以内的即时交易、安全校核交易计划、形成并执行调度计划。

  交易机构与监管机构的关系:市场监管很重要,作为国家能源局和地方政府首先是要规划,规划是各级政府负责编制的,另外交易机构的规则和办法都是政府审批和发布的。所以这个是属于政府的职能。另外国家能源局和地方政府要对区域电力市场和区域电力交易机构进行监管,国家能源局和地方政府管理部门对市场主体的监管还体现在以下的监管:市场操纵力、公平竞争、电网公平开放、交易行为等情况。对电力交易机构和调度机构监管,

  对执行市场规则的情况也要进行监管,另外还有审计、第三方业务的稽查和核实的问题。

  四、交易机构组建和运营带来的机遇

  发电企业、电网企业、电力用户、电力建设企业、民营企业、研究机构及相关技术支撑单位可以带来以下三方面的机遇:

  第一、符合条件的主体可以通过股权参与公司制交易机构的组建;

  第二、符合条件的主体可以参与市场管理委员会,通过交易机构重大事项的议事机制献计献策,推动交易机构公平、公正、透明、维持良好的市场秩序。

  第三、具备实力的相关企业可以为交易机构的建设和运行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我的介绍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作者:李方
business.sohu.com false 中国经济网 https://www.ce.cn/cysc/ny/gdxw/201601/20/t20160120_8397980.shtml report 4087 1月16日,2016中国能源发展与创新论坛在昆明举行。张小宝/摄影中国经济网昆明1月16日讯(记者李方)1月16日,2016中国能源发展与创新论坛在昆明举行。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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