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定于22日10:00在西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5年第四季度人社工作进展情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李忠表示,目前全国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对于2016年就业总体形势,还存在很多有利因素。
具体内容如下:
李忠:
2015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积极进取、开拓创新,重点工作和重大改革取得了新进展,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就业
工作进展情况:2015年,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312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567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73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4.05%,全面完成城镇新增就业100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的目标。这里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一是就业创业政策进一步完善。针对新形势和就业新需求,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专门召开全国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进行部署,将鼓励创业与促进就业有机结合,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的积极就业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激发了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热情。二是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扎实推进。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创业引领计划,组织开展就业服务系列专项活动,继续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综合施策,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着力做好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过程中的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运用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等措施,采取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就业援助等帮扶措施,促进劳动者尽快转岗再就业。同时,加大农村转移劳动力和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落实就业扶持政策,保持各类群体就业基本稳定。三是公共就业服务不断加强。推动人力资源市场整合,加强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建设全国公共招聘网,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有针对性地为各类群体和用人单位提供政策支持和全方位就业服务。优化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流程,为流动人员提供免费优质的人事档案管理服务。
李忠: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落实和完善就业创业政策。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强化督促问责,推动一系列促进就业创业政策落地见效,针对形势变化,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二是积极化解结构性失业矛盾。指导企业多渠道,多方式,规范、有序、有效地统筹做好人员安置工作。开发新的就业岗位、及时提供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推进失业人员再就业。三是重点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创业引领计划,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同时,推动农民工返乡创业,托底帮扶就业困难人员,重点帮扶残疾人和“零就业”家庭。四是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加强部门协调,优化政策环境,强化创业培训,搭建服务平台,提升服务能力,提高创业成功率,以创业带动更多的就业。
李忠:
二、社会保障
工作进展情况:一是扩面征缴工作稳步推进。截至2015年底,参加基本养老、城镇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人数分别为8.58亿人、6.66亿人、1.73亿人、2.14亿人、1.78亿人,比2014年底分别增加约1601万人、6823万人、283万人、765万人、730万人;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4.6万亿元、总支出3.9万亿元,均比2014年底增加0.6万亿元。二是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启动实施,在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公平性上迈出实质性步伐。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出台,开辟了养老保险基金市场化多元化投资新渠道。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全国实施,实现制度名称、政策标准、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四统一”。统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取得新进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已全面实施,对减轻群众高额医疗费用负担发挥了重要作用。进城落户农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的办法出台,明确了有关制度规定和个人权益保障措施。加强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和移送工作,完善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三是社会保险费率适当降低、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围绕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帮助企业降低成本,经国务院批准,将失业保险费率由3%统一降至2%,生育保险费率从不超过1%降到不超过0.5%,工伤保险平均费率由1%降至0.75%。为全国7974万名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调整后基本养老金月人均超过2200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月人均超过110元;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水平由2014年的年人均320元提高到380元;全国失业保险金月人均发放水平由2014年的852元提高到960元。四是基金监督管理和经办管理服务进一步加强。深入推进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和社会监督试点工作,医疗服务监控进一步加强。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进社会保险标准制定工作,加强网上经办和电子社保示范城市建设,改进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费用结算服务,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截至2015年底,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8.84亿人,全年新增1.7亿人。
李忠: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制定养老保险制度总体改革方案等重大改革举措。继续扎实推进已出台重点改革举措落实落地,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确保稳健运行。抓紧制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配套措施和具体办法,稳步推进基金投资运营。实现大病保险全覆盖,适当提高人均筹资水平和支付比例。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整合。全面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着手研究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二是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将更多的人纳入社会保障。三是提高社保经办服务水平。加强电子社保建设。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持卡人数达到9.5亿人。
李忠:
三、人才队伍建设
工作进展情况:一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稳步推进。继续集中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经国务院同意,2015年以来分两批取消了123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让广大劳动者更好施展创业创新才能。各项人才工程计划扎实开展,做好政府特殊津贴和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工作,推进实施万名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积极开展海外留学人才项目,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全年培训2.1万名高层次人才和117万名急需紧缺骨干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全面推开。开展博士后制度实施30周年纪念活动,稳步推进博士后制度改革,新设650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二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完成80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100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建设任务。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在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等地开展了“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每个省(区、市)选择3-5家大中型企业作为试点单位,每家企业选拔100人左右参加学徒制培训。技工院校一体化教学改革取得积极进展。组织参加第43届世界技能大赛,取得了5金、6银、4铜、11个优胜奖的优异成绩,实现金牌零的突破。深入开展全国百城技能振兴专项活动。全年完成政府补贴性职业培训约1900万人次。
李忠: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加强人才制度建设。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研究建立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加强人才激励机制建设,制定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等措施,推广技能等级同大城市落户挂钩的做法。完善人才培养措施,修订博士后管理规定,研究深化技工院校校企合作的措施,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二是实施重大人才工程。重点做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和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实施工作,开展高技能人才表彰活动。三是加大引进海外人才和国外智力工作力度。加快引进“高精尖缺”人才,完善外国专家管理及留学人员回国服务体系。
李忠:
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工作进展情况: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法规体系不断完善。继续组织开展全国整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突出问题专项行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成效明显。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逐步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林业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国有林场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全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核准备案率超过95%。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研究制定鼓励引导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意见和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意见。二是加快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研究制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考核、奖励规定,制定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完善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三是进一步完善岗位设置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研究出台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制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
李忠:
五、劳动关系
工作进展情况:一是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对新时期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作出总体部署。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顺利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全面推行,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劳动标准体系继续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进一步发挥。二是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持续加强。加强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推动建立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机制。劳动争议基层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和仲裁院建设取得新进展,全年各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共处理争议172.1万件,仲裁结案率达到90%以上。三是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进一步提升。推动建立省级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联动处理机制。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与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等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严厉打击欠薪欠保、欺骗求职者等违法行为。全年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38.9万件,追发劳动者工资等待遇421.2亿元。四是为农民工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深入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完成约900万人次农民工培训任务。推进中心城市家庭服务体系建设,启动实施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建设,积极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
李忠: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积极开展经常性矛盾纠纷排查,妥善处理劳动关系问题。完善劳动标准,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推进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二是加强调解仲裁工作。推进专业性争议调解工作,进一步提高仲裁院建院率,完善争议仲裁制度,加强集体劳动争议处理。三是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推进劳动监察执法体制改革,加大违法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犯罪行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
李忠:
以上是我关于我部2015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的安排。下面我很乐意回答大家的提问。
中央电视台记者:
十八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要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这也是在中央文件中首次提出这一概念,我想请问,人社部作为社会保障的行政主管部门对此有怎样的考虑?谢谢。
李忠:
谢谢你提问。大家知道,我国已经逐渐进入老龄化社会,截止2014年,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2.1亿,占总人口的比例15.5%,2.1亿的人里有将近4000万人是失能、半失能的老人。据有关部门预测,到2035年老年人口将达到4亿人,失能、半失能的老人数量会进一步增多。
李忠:
目前,人口老龄化带来的长期护理成本主要还是由家庭来负担的,对于解决老年人长期护理的负担问题,社会上呼声越来越高。这次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这是中央在“十三五”期间为应对人口老龄化作出的重大战略性制度安排,也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一项重大民生举措。从国际经验来看,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开始,像荷兰、德国、日本等一些国家,为应对人口老龄化相应地采取了一些措施,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实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对于解决失能、半失能老人的护理问题发挥了非常好的作用,效果非常明显。我们国家一些有条件的地区,比如说山东青岛、吉林长春和上海,这些地方也开展了长期护理保险的探索,结合自己的实际,因地制宜地采取了一些措施,做了一些探索。从我们了解的情况看,效果还不错,有效地分担了参保人员在长期护理保险方面的一些负担。
李忠:
我部对上述地区采取的这些工作进行了总结,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初步形成了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的基本思路。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五中全会的精神,立足我国国情,借鉴国际经验,充分总结已经开展试点探索地区的经验,进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顶层设计,开展实践探索。我们将选择一些城市进行试点,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更好地发挥社会保障社会稳定器的作用。谢谢!
经济日报记者:
最近有报告分析显示,我国或迎来第二轮失业潮,在去产能,处置“僵尸企业”的工作推进中,未来失业潮是否会出现?如何看待2016年的就业形势?谢谢。
李忠:
从全国范围看,目前就业形势是总体稳定的。前面我在通报的时候也谈到了,2015年我们实现了全国城镇新增就业1312万人,同时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也保持在4.05%的较低水平。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和结构调整加快推进的进程中,确实出现了一些行业企业减员增多的现象,但是相关的统计监测和调研情况看,减员主要还是发生在个别区域和个别行业,没有发生大规模的下岗潮。
对于2016年就业总体形势,我们判断还是有很多的有利因素,比如现在经济发展基本面还是向好,改革创新持续推进,就业政策和服务体系在持续发力增效。受益于这些有利因素,我们判断2016年就业形势还是会延续总体稳定的态势。当然现在的就业任务更重、更多,我们将继续扎实开展工作,确保2016年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谢谢!
南方都市报记者:
财政部长楼继伟日前提出,让退休职工来缴纳一定数额医保费的改革设想,请问目前这样的改革方案是否已经确定,预计何时能够实施?
李忠:
我们也注意到,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是最近一个时期媒体比较关注的问题,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总的方向是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制度,更好地维护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权益。我们知道医疗保险是实行现收现付,通过多方筹资建立基金,来实现社会互助共济。要确保待遇支付、实现制度的可持续发展,需要按照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厘清政府、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均衡各方面的负担,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动态筹资和待遇保障机制。
李忠:
刚才也提到,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健全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研究实行职工退休人员医保缴费参保的政策。大家注意到,这里提出的是要研究实行职工退休人员医保缴费参保的政策。下一步我们会按照五中全会的精神,认真地开展研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综合分析考虑各种因素的基础上,适时提出政策建议。谢谢!
新华社记者:
在完善职称英语考试制度方面,下一步会有哪些相关的措施?
李忠:
职称英语考试是人才评价的一个重要内容。我国非常重视人才的培养、引进、使用、激励等一系列机制建设,特别是在人才评价机制方面,我们也会从我国国情出发,采取一些有针对性的措施,保证人才工作能够更加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你提到的职称英语考试的问题,可以这么说,外语是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外国先进知识技术,开展对外学术技术交流的一个重要的工具。以一定的方式对专业技术人员外语水平进行评价,对提升专业技术人员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但是,在职称评价的实际工作中也确实存在“一刀切”的问题,多年来我们也在不断探索完善职称外语考试的政策,各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也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办法,防止职称评审过程中的对职称外语“一刀切”的现象。2007年,原人事部制定印发了《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经审核确认可放宽外语成绩要求或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的一些情形作出了具体规定。去年11月份,我部和国家卫计委又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基层卫生专业职称外语成绩可不作为申报条件。目前我部正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研究制定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将不断完善职称外语政策,对不同职业、不同层级、不同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作出不同要求;对基层、年龄较大和具有较高外语水平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对外语水平要求不高的系列和岗位可以不作职称外语要求。再有一个考虑,要促进职称外语和国家其它外语考试的成绩互认,逐步推动外语要求由评审必备条件转为岗位聘用条件。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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