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杠杆引爆敏感期“强平” 慧球科技或涉违规

来源:第一财经网站
  作为2016年首例大股东杠杆增持被强制平仓的上市公司,慧球科技受到各方高度关注。股市异常波动期间监管层出台了多项临时性减持政策,慧球科技大股东减持是否合规,就显得有些复杂。

  证监会周五对慧球科技平仓事件做出了回应,明确其大股东减持行为没有违反最新的减 持禁令,但可能违反《证券法》有关短线交易的禁止性规定。

  《第一财经日报》多方采访发现,上述减持事件仍有多个细节需要厘清。“慧球科技平仓是否违反《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要看其持股时间是否已经超过半年。”前投行人士、上海师范大学副教授黄建中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如果违法,可能会面临处罚。

  从证监会周五表态来看,监管层没有对慧球科技大股东减持是否违法做出明确定性,也未提及是否会进行处罚。一位投行人士对本报表示,这或许说明监管层还需要经过调查之后,才能做出结论。

  或涉违规减持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慧球科技”,SH.600556)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顾国平在2015年12月对上市公司股份进行了大笔增持。他通过资管计划,利用杠杆资金在二级市场竞价买入大量股票。

  杠杆资金的好处在于以小博大,但劣势在于股价暴跌之下须承受强制平仓风险。与一般的强平不同,慧球科技被平仓的股票买入卖出的间隔尚不足2个月,且比例超过1%。

  回顾2015年12月1日,德邦慧金1号以大宗交易方式买入和熙2号基金持有的慧球科技股份500万股,交易均价21.44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7%。12月3日至4日,德邦慧金1号以二级市场竞价买入的方式增持慧球科技股份合计341.52万股,均价为25.45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7%。

  上述资管产品“德邦慧金1号”,全称为《德邦创新资本慧金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是一款由德邦创新管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托管的资管计划。本报查阅产品发行公告发现,该产品的资金投向为慧球科技二级市场股票董监高增持业务,主要是针对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而进行的增持。

  随后公司股价在12月下旬经历小幅上涨,但是1月份开始连续多次跌停,截至1月18日,股价跌至17.56元/股,与2015年12月初的25.45元/股相比,累计跌幅超过30%,股价大幅跌破平仓线。

  2016年1月18日,上述资管计划的资产管理人德邦创新资本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德邦创新”)卖出公司股份50万股,交易均价17.551元/股。同一日,德邦创新通知顾国平,称其于2015年12月通过德邦慧金1号增持的公司股票841.52万股低于平仓线。

  根据公司1月19日公布的股东持股变动表,德邦慧金1号持有的841.52万股股份已经全部被平仓。顾国平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也由8.79%降至6.66%。被强制卖出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13%,远高于1%。

  在股票买入2个月内、卖出比例超过1%,是否违反现行减持规定呢?据本报了解,目前对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限制性规定主要基于两个方面的规则。

  一是证监会的2016年1号公告,即《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其中第九条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在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值得注意的是,第二条规定“大股东减持其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上市公司股份,不适用本规定”。

  二是《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与此相对应,证监会周五的回应明确称,“股市异常波动期间,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自二级市场买入股份,减持时亦不受《减持规定》有关减持比例等限制”。换言之,减持比例可以超过1%。

  但证监会同时称,“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股份,不得违反《证券法》有关短线交易的禁止性规定”。也就是说,大股东买入卖出不得在6个月内进行。

  “慧球科技平仓是否违反《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要看其持股时间是否已经超过半年。”前投行人士、上海师范大学副教授黄建中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如果违法,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交易所系统会对上市初期的减持进行限制,在禁售期卖不出去。但是后续的承诺、增持相关的减持禁令,则需要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的自律。”该投行人士表示,如果违规减持,可能就要受到处罚。

  强平卖出谁之过

  从证监会周五表态来看,并未对慧球科技大股东减持是否违法做出明确定性,也未对是否处罚做出解释。前述投行人士认为,这或许说明监管层还需要经过调查之后,才能做出结论。

  对于为何会在敏感期内出现强制平仓,目前上市公司方面也没有做出充分的解释。

  有市场人士质疑称,股价触及平仓线,却没有补充保证金,任由其平仓,这难道是为了变相减持套现?慧球科技董秘办人士此前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并非如此,而是公司与浦发银行的沟通过程可能出现了状况,最终顾国平只是收到一个有关平仓风险的通知。

  公司1月19日公告中提到,德邦创新于2016年1月18日确实向顾国平发出过通知。内容是,德邦创新接到优先级份额委托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通知,已提前结束德邦慧金1号资管计划,并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约定将顾国平持有的全部本计划份额净值清零,顾国平在本计划项下的所有财产权益全部归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所有。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查阅德邦慧金1号紫关计划的发行公告发现,为了控制本资产管理计划的下行风险,本计划设置了预警线、补仓线和平仓线,并详细说明了告知程序。

  预警线为0.93,根据约定,若计划续存期间,T日收盘后如果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净值小于或等于0.93,则管理人应在T+1日上午9:30按与劣后份额投资者约定的方式告知劣后份额投资者,劣后份额投资者在收到管理人的告知后,应做好追加信用增强资金的准备。

  补仓线为0.91,若计划存续期间,T日收盘后如果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净值小于或等于0.91,则管理人应在T+1日上午9:30点前通知劣后级委托人补仓,劣后级委托人应在T+2日12:30之前足额补仓,补仓当日净值应达到1.00及以上。否则,管理人有权在T+2日13:00开始限仓操作;股票解禁期间,资产管理人有权将股票仓位减持至计划净值的50%。待补仓期间,任一交易日收盘计划净值恢复至0.93以上,则视同补仓。

  平仓线为0.88,若计划存续期间,T日收盘后如果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净值小于或等于0.88,则管理人应在T日下午16:00前通知劣后级委托人补仓,劣后级委托人应在T+1日10:30之前足额补仓,补仓当日净值应达到1.00及以上。否则,管理人有权在T+1日10:30开始限仓操作;股票解禁期间,资产管理人有权在T+1日10:30开始平仓操作。如果管理人平仓后,经优先级委托人许可,劣后级委托人在T+1日16:00之前足额补仓,则恢复其投资权限。

  可以看到,发行公告中明确说明,平仓操作是在“股票解禁期间”。那么股票禁售期间平仓,到底是资管计划管理人的责任,还是上市公司大股东的责任呢?

  对此顾国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进行过模糊的辩解。“平仓属于被动的突发情况,不是资金原因。”顾国平称,“这个事情,说是乌龙又不算,我是有口难辩。”同时他又提到一个细节,称当时德邦慧金1号资管计划卖出50万股,时间点是在1月18日下午2点50多分,而自己是收盘后3点半左右才收到这个通知,这一点让他大为恼火。

  从慧球科技的相关表态来看,公司认为被平仓并非因为不想补保证金、不想补仓,而是与银行沟通出现了问题。截至目前,浦发银行、德邦创新方面尚未对相关情况做出说明。

  到底是谁坑了谁,尚难有定论。

  1月22日,慧球科技公告了董事郑敏以及董秘、副总经理苏忠的辞职申请,辞职后二人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经此一变,顾国平对杠杆资金开始警惕,他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未来增持将不再倾向于使用杠杆。

  作者:杜卿卿来源一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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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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