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近期引发关注的《上海市天使投资风险补偿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市市长杨雄在记者招待会上回应称,大家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对我们改进工作起到了帮助作用,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政策,防止套现和弄虚作假,进一步做好核实、监管、公开,促进天使投资健康发展。
1月29日下午,上海市人民政府举行记者招待会,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杨雄在会上表示,最近大家对上海促进天使投资和创业创新的政策比较关注,实际上上海2006年已经出台了类似政策,这次是对以往不合理的部分进行一些调整。世界各国和我国一些地方政府对天使投资和初创企业都有各种扶持政策。
1月25日,上海市政府官网发布由上海市科委会同上海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制定的《上海市天使投资风险补偿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该《暂行办法》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为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投入力度,根据《暂行办法》,对投资机构投资种子期科技型企业项目所发生的投资损失,可按不超过实际投资损失的60%给予补偿。对投资机构投资初创期科技型企业项目所发生的投资损失,可按不超过实际投资损失的30%给予补偿。
同时,每个投资项目的投资损失补偿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单个投资机构每年度获得的投资损失补偿金额不超过600万元。
杨雄说,总得来看,上海的天使投资发展还比较欠缺,希望通过扶持天使投资,进一步促进初创企业发展。大家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对我们改进工作起到了帮助作用,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政策,防止套现和弄虚作假,进一步做好核实、监管、公开,促进天使投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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