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沈阳2月1日专电(记者罗捷)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近日发布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176家企业生产的300批次产品中,有24家企业生产的25批次产品存在不合格情况。
2015年四季度,辽宁省质监局组织辽宁省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开展监督抽查。抽查发现,主产地湖南省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3.2%;江西省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质量抽样合格率为83.7%。
本次抽查有18批次产品标志项目不合格。如永兴县富利华爆竹厂生产的恭喜发财(爆竹),宜章县民达爆竹厂生产的永兴旺特红炮(爆竹)等没有生产日期。质监工作人员介绍,一些企业有意不填写生产日期,以达到混淆产品保质期的目的。
17批次产品引燃时间不合格。如浏阳市金猴出口烟花厂生产的银飘菊(组合烟花),不合格项目为部件(引火线)。引燃时间过短,极易造成燃放者无法及时撤离而炸伤;引燃时间过长,易误导其走近观看被伤害。
4批次产品燃放性能不合格,如上栗县奇星出口花炮厂生产的好日子(组合烟花)。不合格的原因有使用劣质发射药、发射药储存不当等。
1批次爆竹类产品药量不合格,即浏阳市林泰鞭炮烟花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八方来财(喷花)。药量超标会带来严重安全隐患。
作者:罗捷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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