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现实情况下,因A股市场的市场环境并不健康,相应的法律制度往往会存在着较大的漏洞,由此容易为部分企业创造出牟利的空间,甚至会出现机构、企业联合牟利的问题。因此,在此市场环境下,A股市场盛产不诚信的企业,却引起了市场的共鸣。对此,在注册制度全面铺开之际,其配套措施能否真正落实,且其信披效果、监管水平等可否得到真正地凑效,无疑决定着注册制度在A股市场实施的最终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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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郭施亮 财经评论员、专栏作者
今天看点:IPO注册制改革授权决定下月起施行。
据相关决定显示,实行注册制,具体实施方案由国务院作出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决定自明年3月1日施行,期限为两年。
捷径?注册制先于《证券法》推出?
1、正常程序:对于注册制度的推出,需要建立在《证券法》的修订与完善的基础之上,而后再逐步铺开注册制。
2、实际情况:经历了2015年6、7月间的股灾风波之后,《证券法》的修订工作却遭遇到前所未有的冲击。至此,随着《证券法》修订中的二审、三审的先后延迟,也令《证券法》的最后修订与完善时间不得不再度延迟。
按照目前《证券法》的修订进度,则意味着《证券法》需要到明年的下半年才能够完成一整轮的修订与完善流程。由此一来,实际上也暗示着注册制的落地或将延后至明年年底乃至后年的时间。
3、注册制改革获人大常委会授权,先出政策,后修法,注册制改革大幅提速,但仍需经过征求意见、人大审议通过、颁布实施等程序。
注意事项
1、注册制实施后,现有企业排队顺序不变。同时,实施注册制过程中新股发行节奏、价格不会一下子放开,不会造成新股大规模扩容。
2、现状:在现行的IPO新规中也体现出市场化改革的步伐,在本轮IPO新规之下,实则也在很大程度上强调了简化发行流程,放宽审核流程,并逐步完成向信息披露过渡的目的。归根到底,这其实就是从核准制逐步过渡至注册制度的真实写照。
注册制改革不能把股民吓跑了!
最近几年,市场谈及最多的话题,莫过于注册制改革。不可否认,沿用了十多年之久的核准制度,其潜在的漏洞问题正在不断地突出,而期间产生的权力寻租、暗箱操作等乱象,更是扰乱了市场正常的运行秩序。对此,站在市场长远健康发展的角度去思考,沿用多年的核准制度应该需要进行一次本质性的改革,取而代之的,就是近年来我们频繁提及的股票发行注册制度。
按照以往的流程,针对注册制度的推出,需要建立在《证券法》的修订与完善的基础之上,而后再行逐步完成注册制度的改革进程。不过,回顾最近半年多的股市表现,却完全打乱了《证券法》修订的节奏。期间,《证券法》的修订工作还不得不陷入了阶段性延迟的状态。由此可见,如果依靠于先修法、再出政策的流程,注册制改革可能需要到明年之后才有望推出。
鉴于此,先出政策,后修法的提案得到了上层的认可。受此影响,注册制改革终获得人大常委会授权。其中,按照相关的决定内容显示,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度,具体实施方案由国务院作出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该决定自2016年3月1日施行,期限为两年。换言之,IPO注册制改革授权决定将会在下月起施行。
注册制度的实施,无疑是一种必然趋势。但是,在实际情况下,注册制改革却令市场谈虎色变。甚至,每逢市场传出注册制推出的传闻时,市场却以下跌反应,这充分反映出市场对注册制度推出的焦虑。
其实,从本质上分析,注册制度的本质是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申报材料进行实质性的审核。简而言之,只要企业申报材料符合相关要求,把该披露的信息全部披露出来,则企业最终可否上市,就完全取决于市场的判断了。在此期间,中介机构与监管机构的职责就备受关注,甚至可以认为是注册制度改革的核心看点。
显然,借助市场化的改革来化解以往核准制下“权力寻租”、“暗箱操作”等乱象,将会是一个最有效的方式。但是,在注册制度真正推出之际,其未来会否给市场造成扩容节奏的加剧、以及会否加快实现市场优胜劣汰等功能,将直接影响着注册制改革的效果。
然而,在现实情况下,因A股市场的市场环境并不健康,相应的法律制度往往会存在着较大的漏洞,由此容易为部分企业创造出牟利的空间,甚至会出现机构、企业联合牟利的问题。因此,在此市场环境下,A股市场盛产不诚信的企业,却引起了市场的共鸣。对此,在注册制度全面铺开之际,其配套措施能否真正落实,且其信披效果、监管水平等可否得到真正地凑效,无疑决定着注册制度在A股市场实施的最终命运。
市场对注册制谈虎色变,往往体现出市场对注册制度落地的不自信。同时,也反映出市场对未来注册制度的推出并没有抱太大的希望。确实,在当下脆弱的市场环境下,注册制改革的推出并不适宜操之过急,而在市场对注册制推出缺乏自信的大背景下,却强行实施注册制的改革,将会进一步打击市场的人心,给市场造成不必要的波动风险。
就目前而言,笔者认为,注册制度推出需要有一个健康良好的市场环境给予配合。与此同时,更需要加快《证券法》的修订与完善工作,及进一步强化注册制配套措施的全面落地。否则,盲目推行注册制改革,往往很难达到预期的改革效果。
(来源于作者微信公众号“郭施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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