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信贷:喊得很热,做得不多
刘艳
日前,央行等八部委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若干意见》,提出推动加快工业信贷产品创新,大力发展能效信贷、合同能源管理未来收益权质押贷款、排污权抵押贷款、碳排放权抵押贷款等绿色信贷业务,积极
支持节能环保项目和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自主品牌、商标专用权等企业无形资产质押贷款业务。
据经济观察报记者了解,此类以“权利”质押进行的融资产品,在各家银行的实践过程中差异甚大,有的银行并没有专设该类产品服务于企业,有的银行虽然有相应的产品为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但是面临着业务标的本身作为新生事物争议颇大,相关法律法规、体制机制安排尚不完善而带来的等一系列的问题。
华南区一股份制银行人士向记者表示,他们行并没有以这些质押贷款专设产品,有些“权利”比如商标专用权可以作为一种担保条件,但是质押担保能力较弱,行内推动力量薄弱。
而一位 北京银行 的人士告诉记者,北京银行是力挺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把企业的股权、软件专利进行质押融资,但是这些质押物的价值评估却是一个问题,专利可以找第三方评估公司,但是标准不一。
多年粗放的经济发展方式不可避免地给环境、生态资源可持续利用带来了负面效应。喊话多年的“绿色金融”在寻求经济结构调整的新形势下很是应景,但截至目前,除了金融机构正在主动逐渐退出“三高”行业领域,在创新型的金融产品开发上,阻碍重重,绿色金融倡导多年,至今在整个信贷占比规模较小也就不足为奇。
作为中国首家赤道银行, 兴业银行 自2006年在国内推出能效融资产品,其经过多年开拓创新,已经形成了相应的金融产品体系,业务覆盖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生态经济三大领域,涵盖提高能效、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碳减排、污水处理和水域治理、二氧化硫减排、固体废弃物循环利用等众多项目类型。推动绿色金融十余年至今,截至2015年12月末,环境金融融资余额3942亿元,占企业金融融资余额 27708亿元的14.23%。
截至2015年12月末,兴业银行累计为众多节能环保企业或项目提供绿色信贷融资8000亿元,绿色信贷融资余额达到3942亿元,比年初增加982亿元。绿色信贷客户数保持稳定快速增长,绿色金融客户数达到6030户,较年初新增2796户。
就在《意见》下发不久之前,银监会、发改委发布了《能效信贷指引》,监管部门在政策引导上推陈出新,但银行机构节能环保项目和服务贷款余额占其各项贷款的比例仍然不高。
兴业银行在能效信贷、合同能源管理未来收益权质押贷款、排污权抵押贷款、碳排放权抵押贷款等绿色信贷业务,都有相应的产品,也有不少项目落地。
比如安徽菱电节能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其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未来收益权进行质押,从兴业银行获得750万元融资支持。
2014年12月,泰州市宏远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从兴业银行泰州分行获得一笔流动资金贷款。该笔贷款既无需土地或厂房抵押,也不要提供第三方担保,而是通过企业拥有的排污权证作为质押物。兴业银行泰州分行已与当地环保局签订《排污权抵押业务政银合作协议》,泰州市拥有排污权的800多家企业在购得排污权证后,均可向兴业银行申请办理此业务。
实际上,从2007年开始,兴业银行就以个案的方式来对节能服务公司发放贷款。五年探索,到2012年,其才推出以项目未来收益权质押的合同能源管理标准化融资产品。将非典型意义上的项目未来收益权确权合并成为标准化的担保品,同时辅以现金流管控措施,缓解轻资产型的节能服务公司融资担保难题。而这项业务对于其他银行而言还比较生疏。
距离《京都议定书》的发布已经多年,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国际协议中有不同的减排任务,而不同能源技术的采用会导致不同的减排成本,因此也就形成了价格差,使得碳交易机制能够成形。
据介绍,兴业银行碳资产质押授信业务分为国际碳资产质押授信业务和国内碳资产质押授信业务,分别将CDM(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和国内碳交易试点下形成的碳资产作为质押,提供授信支持业务。项目业主可以将未来的碳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作为未来还款来源向银行申请贷款,也可以在银行给予的授信额度的基础上开具保函、信用证等贸易金融产品。
但就目前中国而言,碳交易也只是停留在几个试点范围内,整体交易活跃度低,价格持续低位运行;相关法律法规、体制机制、政策体系、规范标准并未建立,而且目前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没有配额的限制,没有排放基准价,企业没有购买碳排放的积极性,也就为相应支持此类企业的金融服务带来了不确定性。由此也能窥见银行在此类业务开展上缺乏动力支持。来源经济观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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