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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2015年稽查执法“年报”: 大、要案查办细节释放监管信号 四类违法违规遭严打(图)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证监会2015年稽查执法“年报”: 大、要案查办细节释放监管信号 四类违法违规遭严打
导读

  操纵市场、内幕交易、违规减持、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等四大类违法违规行为遭到重点严打。与此同时证监会稽查执法也呈现新气象:案件查处周期大幅缩短、宣传与听证相结合、加大稽查执法信息发布、调动全系统稽查执法合力、继续改革稽查与处罚机制等,造就2015年稽查执 法各项成果超过以往年度。

  本报记者 安丽芬 广州报道

  2015年是资本市场不平凡的一年,也注定监管答卷必将不平凡。

  近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2015年证监会审理案件、罚单均同比翻番,尤其是罚没金额及可能罚没的金额超过54亿元,超过此前10年罚没款总和的1.5倍。

  在高压打击违规行为的同时,监管层也鼓励当事人 “自辩”。2015年,证监会全系统举办听证会次数同比增长108.57%。

  在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看来,2015年立案查处的数量和金额都有很大积极变化,在保持监管执法系力度和效果的同时需要进一步完善配套的“民事执法”,建议调动全方位、全市场的力量对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尤其是引导投资者的维权意识,让他们学会主动索赔,与证监会的监管产生协同效应。

  四大类违法违规行为遭严打

  在监管转型的大背景下,细心的股票投资者不难发现, 2015年以来,证监会开出的罚单十分密集,公开程度也有提升,传导执法信号、有效震慑市场的监管意图非常清晰。

  “2015年上半年的牛市中,投资者、上市公司都那么忙。公司忙找能够炒作股价的题材,重组、收购是绝佳的途径;自认为是内幕的消息乱飞,甚至不惜编造虚假信息哄抬、打压股价,一个牛市赤裸裸显示出众生相。”华南某大型券商一位分析师表示,市场一旦转坏,那些大股东们就会不顾一切的减持、财务大洗澡,美化报表等待下一个牛市。

  2015年,证监会开出的罚单和罚金“格外多”。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证监会全系统(处罚委及派出机构)共审理案件273件,对767个机构和个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予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同比增长超过100%,涉及罚没款金额54亿余元,超过此前十年罚没款总和的1.5倍。全系统共举行案件听证73次,比2014年全年增加108.57%。

  董登新指出,2015年监管层立案查处案件数量和金额较以往年度有很大积极变化。其中一大亮点是在操纵市场案件上的重大突破,得益于大数据技术,一些取证难点也被攻破。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发现,证监会开出的罚单主要集中在操纵市场、内幕交易、违规减持、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等四大类违法违规行为。

  比较典型的案例是,原平安证券总裁、华林证券董事长薛荣年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亲属朋友多次泄露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活动,并指示其亲属朋友进行内幕交易,同时通过亲属设立公司在其保荐的多个项目中PE入股实现利益输送,交易总金额超过1亿元,非法获利总金额超过5亿元,涉及包括巢东股份(600318.SH)、东源电器(002074.SZ,现国轩高科)、鱼跃医疗(002223.SZ)等多家上市公司,案件性质恶劣,犯罪情节严重,属于罕见的特大内幕交易、利益输送窝案。目前公安部门正在对该案开展侦查工作。

  另外,张春定操纵中国卫星(600118.SH)股票价格案、王之所编造并传播虚假信息案、陈斌涉嫌编造传播三一重工(600031.SH)虚假信息案、刘钦涛编造传播“东莞证券清仓传闻”、国兴地产(000838.SZ,现财信发展)股东涉嫌违规减持案等均被一一告破,当事人难逃责任追究。

  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监管层打击的范围也较以往年份广泛。新三板市场的监管也迎来多个“首次”,证监会首批对6个涉新三板违法案件已审理完毕,作出行政处罚4个。其中,中海阳(430065)实控人、董事长薛黎明控制8个账户拉高股价是查处的新三板首个违法违规案例,另外,柳忠违规减持澳美格案是证监会查处的涉及新三板挂牌公司违规减持第一案。

  调查新难度

  随着网络、计算程序、衍生品等的高速发展,违规作案手法不断翻新。因此,部分案件呈现出调查取证的新难度。

  比如在“剑南春借壳金宇车城”虚假信息案中,该案上市公司董事长、董秘和外部人员内外勾结,暗中做局,企图干预和影响股票价格。另外,该案主要违法行为发生在股吧等网络平台上,行为人也隐蔽在网络背后的虚拟世界中,办案中从虚拟突破到现实的这一步很难跨越。最终调查组深入挖掘发帖人信息,利用有限信息层层推进,寻找案件突破口。

  “稽查局在交办案件时明确提出,办理这类案件关键在一个"快"字,要求调查组2周内有明确的调查结果,1个月内完成全部调查。因为这类案件行为人通过网络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其通常使用的网络虚拟身份信息,行为人很容易从网络中销声匿迹。”证监会相关人士介绍。

  上述人士进一步指出,现阶段证券期货市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呈现出途径纷杂、内容繁多、速度超快、影响明显、因果模糊、动机复杂等新特点,令查处的工作量和难度加大。

  另外一些案件有非常大的专业性特征,也为调查取证带来新难度。2015年7月、8月,2宗操纵期货市场案进入行政审理阶段。两起案件涉案金额巨大、操控账户众多、运用多种操纵手法。其中甲醇1501案涉案当事人集中资金优势、持仓优势和市场影响力,连续交易甲醇期货,严重侵犯了期货、现货两个市场投资者的合法利益;胶合板1502案中当事人利用资金优势,通过连续买入、对倒等手段,造成不活跃合约价格偏离,影响了期货品种价格发现功能的正常发挥。目前,两案均已作出行政处罚。

  “期货类案件专业性较强,少有先例可循,案件审理过程中,处罚委充分利用业务部门兼职委员的专业优势,多次召开案情研讨会。”证监会相关人士介绍称。

  目前在资本市场上仍存在一个普遍现象:一个人可以控制不同账户进行交易,这些账户可以是亲属朋友的,可以是不认识的人的,甚至可以是从农村、山区收购的身份证办理的“壳账户”,不断加大调查取证的难度。比如牛散张春定控制共11个自然人账户、20个资金账户。从2013年12起,其控制的账户组开始逐步买入“中国卫星”股票,期间不断交易,重仓持有。在短短三个交易日内通过连续高价申报拉抬股价、对倒交易等行为,获利近亿元,罚没总计近4亿元。

  董登新指出,2014年、2015年以来,证监会对操纵市场案件的查处力度以及成功查获的案例明显增多,一方面应该归功于稽查技术系统建设与分析水平的提高,像关联账户、量价异动等较以往更加容易找出蛛丝马迹。此外,更离不开证监会内外部的密切协作,尤其是公安、工信、银行等单位的大力支持。

  类型化高效处理“以往不少违规案件存在拖拉现象,监管周期漫长,动辄两三年甚至超过5年才有处罚结果。”上海一名券商投行人士表示,比较典型的是造假严重的南纺股份(600250.SH),等处罚下来主要责任人早已离职多年,法棒打空。

  不过,上述现象正在改观,2015年很多案件的处罚周期大幅缩短。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发现,自证监会2015年4月启动“证监法网”专项行动后,批次部署案件压茬推进,直接带动了各批案件的快速立案、调查、审理、处罚、听证及信息公开。如第二批案件聚焦新三板违法违规,第三批案件集中打击信息型操纵,第四批案件集中打击严重扰乱资本市场信息传播秩序的案件,第五批重拳出击信息披露违规,第六批打击非法配资,第七批、第八批打击操纵市场,等等。证监会执法链条各部门对案件“合并同类项”,启动快速程序。

  2015年6月,A股急速断崖式下跌,为了维护市场稳定,证监会于同年7月8日发出史上最严“减持禁令”——18号文,规定“从即日起6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

  出于资金、赎回等种种原因,不少私募、个人甚至实际控人不顾18号文限制违规减持,比如雏鹰农牧(002477.SZ)实控人侯建芳违规减持被罚1580万元。数据显示,从2015年7月24日开始,处罚委共收到该类案件41件。截至2015年12月31日,已经有38件案件结案。

  据证监会有关人士介绍,“在此批案件审理中,采用了集中、批量、简易独任审理。处罚委首次采取统一听证措施,安排听证会法律释明程序,将严格执法与宣传教育工作有机结合,消除了多数当事人对于案件违法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疑惑,节约执法资源。”

  备受关注的是,2015年6月股市异常波动期间还出现了一批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的违法案件,“证监法网”开展针对非法配资及操纵市场的专项行动。据上述人士介绍,截至2015年12月31日,已完成上述两大类重点案件的审理工作。

  第一类案件为配资三环节的14个案件,暨第六批法网专项行动案件。处罚委先后审理了涉及广发证券(000776.SZ)、海通证券(600837.SH)、华泰证券(601688.SH)、方正证券(601901.SH)和浙商期货等5家为网络公司提供系统接入的证券期货公司涉嫌违法案,恒生网络、同花顺、铭创公司等3家为配资公司提供系统服务的网络公司涉嫌违法案,以及福诚澜海、杭州米云、南京致臻达、浙江丰范、臣乾金融及黄辰爽等6家配资公司(个人)涉嫌违法案,拟作出罚没款金额超10亿元。

  第二类案件为股市异常波动期间的22个新型操纵案件,暨第七批法网专项行动案件。处罚委先后审理了ETF操纵、利用融券机制操纵、短线操纵、境外企业利用QFII操纵等案件。其中包括操纵ETF第一案,利用融券机制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第一案,以QFII名义操纵境内基金价格第一案。上述案件拟作出的罚没款金额超30亿。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最新了解,上述两类案件已举行听证,正在复核。值得注意的是,第二类案件均具有典型的利用新技术,滥用交易规则进行市场操纵的特点。证监会处罚部门提前介入案件稽查环节,“案件从进入处罚审理环节到进入告知听证程序均不超过5个工作日”。

  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证监会在全系统遴选了43名监管执法经验较为丰富的干部作为兼职审理委员。目前已有多名兼职委员参与审理案件。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证监会通过会外网主动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64件,市场禁入决定书8件。

  作者:安丽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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