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2月26日电 (记者 丁栋)记者26日从中国国家林业局获悉,自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一年来,6省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通过国家验收,22个省级国有林场改革方案获得批复并陆续启动实施,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和明显成效。
26日国家林业局召开的国有林场改革新闻通气会上,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彭有冬介绍,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启动以来,到2015年下半年,浙江、江西、甘肃、湖南、山东、河北6省的试点工作先后通过了国家验收。
“根据机构精简和规模经营的原则,试点地区国有林场由832个优化整合为615个,减少26%。事业编制由45194个核减为29981个,较改革前精简34%,人员和机构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实现了"因养林而养人"的目标,”彭有冬说。
作为改革的直接成效,试点地区国有林场木材采伐量显著下降,森林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统计显示,江西国有林场年均采伐量由326.7万立方米减少到84.6万立方米,减幅达75%。湖南由39.8万立方米减少到6.3万立方米,减幅达84%。浙江、河北、山东和甘肃也大幅减少或停止了采伐。
此前一项调查显示,目前国有林场林区的债务负担沉重。各重点国有林区累计拖欠金融机构债务209.9亿元人民币,其中无力偿还的金融机构债务133.1亿元。彭有冬介绍,中央有关部门对改革的指导支持力度加大。财政部共安排改革试点补助资金72.9亿元。银监会制定了国有林场金融债务化解意见,即将上报国务院。全国22个省级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已获国务院批复,并陆续启动实施。
作者:丁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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