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界期盼许久的能源互联网规划正式出炉。
国家能源局2月29日公布《关于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简称:《指导意见》),标志着政府2015年提出的“互联网+”的能源版本正式面世。
按照《指导意见》的解释,“互联网+
”智慧能源就是能源互联网,具体而言是一种互联网与能源生产、传输、存储、消费以及能源市场深度融合的能源产业发展新形态,具有设备智能、多能协同、信息对称、供需分散、系统扁平、交易开放等主要特征。
《指导意见》提出能源互联网发展将分阶段推进,先期开展试点示范,后续进行推广应用。新能源比例和效率的提高是能源互联网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能源互联网两步落地
按照《指导意见》的部署,2016年到2018年是能源互联网发展的第一个阶段。具体而言,2016-2018年推进能源互联网试点示范工作。要建成一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试点示范项目。
在技术方面,要攻克一批重大关键技术与核心装备,初步建立能源互联网市场机制和市场体系,初步建成能源互联网技术标准体系,催生一批能源金融、第三方综合能源服务等新兴业态,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新兴市场主体。
最重要的是,“探索一批可持续、可推广的发展模式。积累一批重要的改革试点经验。”《指导意见》提出。
试点实施,将围绕现代互联网技术与能源系统的全面深度融合,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部门和企业,因地、因业制宜地开展各类能源互联网应用试点示范,在技术创新、运营模式、发展业态和体制机制等方面深入探索,先行先试,总结积累可推广的成功经验,为能源互联网的健康有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接下来的2019-2025年,能源互联网多元化、规模化发展,初步建成能源互联网产业体系,成为经济增长重要驱动力。
这一阶段具体包含建成较为完善的能源互联网市场机制和市场体系,形成较为完备的技术及标准体系并推动实现国际化,形成开放共享的能源互联网生态环境,能源综合效率明显改善,可再生能源比重显著提高,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取得积极进展,大众参与程度大幅提升,有力支撑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
能源智能化将加速
早前,在讨论阶段,对于能源互联网的定义集中在电力领域,认为能源互联网是以电力为基础的互联互通。《指导意见》则弱化了某个领域在能源互联网中的作用,强调互联网与能源生产、传输、存储、消费以及能源市场深度融合后产生的能源产业发展新形态。
具体建设中电力网络依然是基础,《指导意见》提出建设“以智能电网为基础,与热力管网、天然气管网、交通网络等多种类型网络互联互通,多种能源形态协同转化、集中式与分布式能源协调运行的综合能源网络。”
同时还要推动能源与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深度融合。北京邮电大学卢放鸣教授分析说,由于多数能源互联网研究者的背景是能源行业,可能把互联网复杂化了,在她看来能源互联网就是能量流、信息流的整合。
参与制定能源互联网标准的中国智慧能源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常务副理事长刘东认为,能源互联网要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互联网技术,对能源产业进行互联网化,将能源赋予新的数据属性。
在这样的背景下,传统软件公司、硬件企业、合同能源管理公司都已经在行业内布局。具体推动措施中,对可再生能源发展颇有助力。
具体,《指导意见》提出,生产端鼓励建设智能风电场、智能光伏电站等设施及基于互联网的智慧运行云平台,实现可再生能源的智能化生产。建设可再生能源参与市场的计量、交易、结算等接入设施与支持系统。
推动集中式与分布式储能协同发展。在集中式新能源发电基地配置适当规模的储能电站,实现储能系统与新能源、电网的协调优化运行。能源消费上推进智能化,并实现化石能源绿色、清洁和高效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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