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 李玉敏 北京报道
本以为只是虚惊一场,没想到“15宏达CP001” 的发行人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简称“淄博宏达”)在发布兑付公告后却在3月8日宣布违约了。
根据交易商协会制定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
企业应当在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兑付日前五个工作日,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公布本金兑付、付息事项。”3月3日,淄博宏达如期发布了本期短融的兑付公告,且并未在公告中提示任何兑付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淄博宏达方面相关人士3月3日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到期肯定能完全兑付本息。”
没想到却在最后一刻生变。3月8日晚间,淄博宏达发布公告称:“15宏达CP001”应于3月8日兑付本息,截止到期兑付日日终,公司未能按照约定筹措足额偿债资金。至此,该公司债券已构成实质性违约,并且也是第一例发布了兑付公告且未进行任何风险提示而最终违约的债券。
21世纪经济报道曾以《淄博宏达“卖子”后再“卖身” 仍面临4亿短融兑付风险》为题进行了报道,并提示了相关风险。3月2日,评级机构大公国际发布的跟踪评级报告将“15宏达CP001”的信用等级由A/A-1下调至BB+/B。大公国际称多次沟通债券兑付资金来源,并要求发行人提供“15宏达CP001”的偿债安排,但截至公告出具日仍未得到正式回复。
大公国际的评级报告认为,淄博宏达自身偿债来源极为匮乏,基本丧失偿债能力,其实际控制人变更后,偿债主要依赖山东焦化集团。
突然违约应是外部支持突生变。根据淄博宏达今年1月20日披露的《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显示,淄博金召矿业有限公司(下称“金召矿业”)持有淄博宏达100%的股份,是淄博宏达的控股股东,自然人段连文是淄博宏达的实际控制人。此后,山东焦化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山东铁雄冶金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山东铁雄”)对淄博宏达进行了重组,并于1月8日完成了工商登记变更。重组后,山东铁雄持有金召矿业100%的股权,山东铁雄成了淄博宏达的实际控制人。
蹊跷的是,3月7日山东焦化集团发布公告称,“因双方意见不一致,山东铁雄于2016年3月2日召开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收购。山东铁雄于当天将淄博金召矿业的 10O%股权退出并办理完毕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既然在1月已完成重组并进行了工商登记变更,为何会在3月2日后又反悔?与此同时,山东焦化集团也开始了“改名换姓”,3月7日公告称已更名为“中融新大集团有限公司”。截止发稿,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暂未能联系上山东焦化集团和淄博宏达方面置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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